政府委外監控交通違規狀況,採取「數位式固定桿」方式取締,社區上幾個重要路口,架起百萬畫素監視器,車主、騎士出現違規狀況均 「無所遁形」、吃罰單,制度施行之初,就連警車、警察也接到罰單。取締交通違規,除了過去以測速照相固定桿,現在有新的「數位式固定桿」,引發不少民怨。
百萬畫素監視器 警車、警察也吃罰單業者表示,數位式固定桿有百萬畫素,類似一般監視器,只要車主跨越雙黃線、未繫安全帶等等,都難逃「法眼」,拍下的畫面則由交通隊警員過濾後,再開出罰單,動態式的畫面任何違規行為逐一現形。據了解,新制度取締至今,已有不少民眾被開出罰單,甚至連警察都被開罰,有民眾抱怨,新制度沒有宣導,通常只知道測速照相會開罰,不知道連監視器拍到交通違規也會開罰,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罰,相當莫名其妙。監視器鏡頭是百萬畫素,拍攝的畫面相當清楚、車號也容易辨識,監視器只負責拍攝路況,是否違法則交由各地交通隊裁定。
這種方式的取締是否有其公平性呢?如果說全民入鏡,那是否警車被也能公平性的繳納罰款呢而不是只有民眾該罰?既然已經說好是全民入鏡,那警察卻不算是人民嗎?
雪山隧道內警方利用閃光燈照相取締,導致部分車主急踩煞車,卻因此收到了「未保持安全車距」的罰單!對此,國道警察局表示:雪山隧道內的照明不足,因此,員警透過照相加上錄影同步取締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違規,閃光燈都是從車流的後方拍攝,不會造成駕駛人的炫光問題,如果駕駛人認為被冤枉,還有錄影內容可以比對,通常都會排除駕駛人因為驚嚇,而踩煞車的違規。此外,目前警方正在規劃採購「雷達取締裝備」,未來就不再需要閃光燈的輔助。有車主反映,雪山隧道裡碰上警方取締的閃光燈,以為超速急踩煞車,結果反而被開了一張「未保持50公尺」安全車距的罰單,認為是警方陷人入罪?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雪山隧道目前一共有六套取締裝備,東西向隧道各使用三套,除了固定照相桿之外,也會由員警採用移動式取締。公警局表示:除了超速之外,目前針對「未保持安全車距」的取締,受限於隧道內的照明有限,錄影無法清晰捕捉車輛的車牌號碼,因此都會由員警配合拍照,將錄影內容與照片一起比對,作為舉發依據。收到罰單有疑問的車主,都可以申訴,警方會調閱錄影內容,提供車主瞭解。一般而言,如果是因為閃光燈干擾急踩煞車的違規,只要沒有持續很長一段距離,警方都不會舉發。至於閃光燈的干擾,公警局表示:拍照時必須使用閃光燈輔助,但都是從駕駛人後方拍攝,不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也不會有炫光的問題。根據研究顯示:背後方拍照對駕駛人的干擾已經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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