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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案實質違建 環團促內政部勘察並協助拆除

2012/11/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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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多年在地人士與環團抗爭的美麗灣案,今年1月由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撤銷,9月公民訴訟定讞,法院判美麗灣環評多項違法,律師詹順貴表示環評無效就會溯及既往失其效力,連帶的建照也無效。

台東縣政府無視法院判決,強力護航美麗灣度假村,環團邀請李鴻源內政部長至台東杉原灣勘查大違建,請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公權力,營建署拆除大違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廖本全表示,應督促中央機關內政部營建署行文地方政府執行違建拆除。內政部營建署有公告沿海保護計畫,其中美麗灣位於一般保護區,應有實質效力要求其不得興建渡假村,又違建實質認定不應再交由以敗訴的台東縣政府認定,應由中央內政部直接認定違建,不得補發建照,過去即有許多實例,認定違建後即可拆除,符合法理與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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