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實習記者呂晏慈
今年一月,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鐵皮鋼架建築發生閃燃、房屋坍塌,6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經地檢署調查後,起訴相關安檢執行人員。但殉職同仁家屬認為,本案真相未明,檢方應調查現場是否曾下令斷水撤退,今(8/14)協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出告訴,成為第一個基層消防員與家屬聯合提告消防局個案。
桃園新屋大火發生於2015年1月20日凌晨,消防員陳鳳翔、陳彥茗、蔡長融、張桂彰、曾重仁、謝君杰不幸殉職,調查後證實,當時為避免消防車遭火勢蔓延波及,但移動車輛導致幫浦動力消失、消防水帶變扁,6人無法摸水線逃出而命喪火窟。
本案經檢察官初步裁定,因安檢不實導致電線走火,釀成6人死因,但並沒有針對下令斷水撤退的責作出結論。生還者黃鈺翔指出,接獲撤退指令時,水帶就已經斷水,自己被絆倒才回想起當初入內搶救的動線,幸運得以全身而退。
秘書長鄭雅菱提到,「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是消防圈流傳的一句話,這兩年有19名消防人員殉職,凸顯消防單位人力、裝備不足,盼望檢調單位釐清案情,還死者公道。
鄭雅菱補充,當火警發生時,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至少需要14人,然而新屋區一個分隊只有不到5人上班,能出火警工作的未達3人,現場人數嚴重不足。
「救災永遠都不是一命換一命」,消防人員楊士瑋說,希望台灣比照美、英等國,設置緊急救援小組(Rapid Intervention Team, R.I.T.),在火場內失聯後立即反應,快速搜救,維護消防人員安危,他坦言,緊急救援最少需要3人,不過台灣消防人力長期短缺,目前不可能配置專業的救援小組。
楊士瑋說,過去6個月家屬一直在等待真相,但調查報告僅檢討安檢因素,將現場搶救輕描淡寫帶過,他批評,這種做法不利體制改革,每次發生消防人員殉職意外,各縣市消防局僅閉門檢討,其他指揮系統無從引以為鑑。他說,希望藉由第一次家屬提告,敲開消防官僚黑箱的大門,把所有資料攤在陽光下,也寄望檢察官釐清真相,讓整個體系一起改變。
罹難消防員陳鳳翔家屬陳義賢表示,檢方與消防局皆未明確說明6位消防員致死的原因,僅檢討安檢業者公共危險業務,這次針對現場消防指揮提告,希望透過調查與檢討,讓其他消防人員得到更多保障,「我們實在是太心痛了,不願意這種事情再發生」。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針對此案說明,檢方起訴對象為新屋保齡球館消防安檢的執行人員,在個人疏失方面,截至八月初已約談原新屋分隊長湯佳興等相關同仁,待未來監察院調查報告公布,再另行處置。
消防局聲明,新屋大火發生迄今,桃園市政府已於104年增加消防人力82人,預計105年與106年將增加175人,也提高消防人員危險職務加給,最高由每月8435元增加為14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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