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何時才能面對京都議定書與能源問題
這個星期花了幾個晚上接受三組學生的訪談,這些報告或研究論文主題都不一樣,有的是想寫我的生命經驗與荒野,有的是以社會資本的角度研究荒野志工的徵集與組織,最特別的是訪談荒野對於京都議定書的看法與作為。
不知道是不是對於最近台灣一些重大議題的政策發展方向,深感憂心與挫折,也或許是太累太急了,對於京都議定書這個題目的回答,情緒有點激動,死怕會嚇到那些學生了!
這幾年參加過不少會議,也看了很多人講那些四平八穩的官話,我大可以學著他們也講一些官話,好讓學生的報告可以順利交差。但是,我就是說不出口。剛剛收到鄭一青伙伴傳來的訊息,她即將從英國回台灣,下個星期有一場演講,針對氣候變遷和國際發展的現況作報告,我看她訂的題目:「我們還有多少時間可以改變?」就可以想像她的著急!
京都議定書所謂管制世界各國的二氧化碳排放,意思其實就是限制各國能源使用的成長速度。主要的理由雖然是為了防止?室效應造成全球氣候的變遷,但是附帶的效果是可以提早強制各國面對不久的未來將遭遇石油燃料短缺的問題,讓人類可以順利過渡到另一個非石油的文明。
因此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對石化能源的依存度可以降低,這將會是攸關所有企業未來是否有競爭力,甚至整個國家能否生存下去的重要因素,因此現在不是討論台灣是不是京都議定書的諦約國,會不會受到國際制裁的時候,如果不用這短短的幾年時間將產業升級,決心將整個國家的能源政策與結構做徹底的改變,真的就來不及了。
改變是痛苦的,但是我們必須趁我們還有餘裕,我們還有能力的時候來調整。
我們或許不能防止災難或巨變的發生,但是我們卻可以提升因應變局的能力。
面對不可避免的巨變時,主政者兩種態度會導致錯誤的決策及錯失了時機,第一種是「排斥」,也就是拒絕相信未來會產生巨變,第二種是「防衛」,找各種理由為不做任何動作當藉口,反正保有目前的官位最重要,那管得到三年五年後的事情!
我很憂慮,因此我頗能體會四十年前,瑞秋卡森女士在寫「寂靜的春天」這本書時,最後的結語:「人類正站在十字路口,一條是走慣的舒適大路,但終點是死亡;另一條是新路,不太好走,但這是唯一希望!」
台灣還來得及嗎?台灣有沒有足以永續發展的未來?
將視現在我們有所為或有所不為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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