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人權公約兩樣情
臉書有人邀請作朋友,上去看看,就看到下列報導 :
馬總統 請勿讓美事變鬧劇(高涌誠)
兩公約施行聯盟召集人高涌誠,在蘋果日報投書,內容是這樣起頭的:
全球各國裡,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堅持主權。可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國批准了不少人權公約;只要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就所批准之公約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交付UN聘請的獨立專家委員會審查;不論所交報告品質如何,中國都一一照辦,並派官員備詢,並不會因而認為那些專家或公約規定是侵害主權或干涉內政。但對台灣主權一向採取模糊立場的馬政府,碰到人權竟會有多重人格的做法。這多重人格之一是,反對國際專家「干涉內政」,比中國還更堅持主權!這件事還在發展中,請容筆者一一道來。
而這位臉書的新朋友寫了這樣的文字:
高律師這篇文章,解答了我先前的疑惑。因為我的點卡在總統的職位權責權力權限。畫重點:(1)總統「訓令」法務部協同外交部研處。(2)基於兩公約,針對「判、執死刑要件」的規定,有必要增修「審核死刑執行實施要點」及《赦免法》。然後法務部就製造噪音雜音擺明不想照辦。挑釁總統權威唷?!既批准了兩公約,就得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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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讓人困惑!『反對國際專家「干涉內政」,比中國還更堅持主權!』什麼時候我們的政府決定要硬起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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