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同志婚姻】陳敬學撤告 放棄釋憲

2013/01/19 14:54
16,405次瀏覽 ・ 116次分享 ・ 14則留言
PeoPo推 8
檢舉

照片

【圖片】翻拍陳敬學臉書

爭取同志婚姻權的陳敬學、阿瑋夫夫,19日在臉書宣佈於1月23日辦理「撤銷告訴」,在陳敬學宣佈正式徹告之後,他的朋友、律師皆表示不解與遺撼。

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已達六年陳敬學、阿瑋夫夫,日前向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從去年三月起開六次《準備程序庭》,當年12月20日開庭宣判結果,並非外界預期可結婚或不准,而是「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內政部、法務部參與訴訟

2013年1月15日在開辯論庭,被告中山戶政事務所發現本案茲事體大,在資源有限下,無法獨立承擔,於是向法院聲請由法務部及內政部參加訴訟,法院於是裁定准許。在1月15日在開辯論庭當天,法院原本希望兩單位能表示意見,結果兩部會代表並沒有表示意見。當場,陳敬學的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當庭向法官遞出釋憲申請。法官裁示候核辦,等兩造釋憲資料在擇期開庭。

■爭取婚姻權被威脅

在1月15日開庭同一天,陳敬學在庭外表示:內政部與法務部漠視他們擁有9年幸福婚姻的客觀存在事實,不積極推動修法,還給同志結婚權益,反而阻擋他們結婚登記,因此與高治瑋以「不出庭」的方式表達不滿。他認為法務部或內政部等機關應有積極作為,還給全台同志伴侶應有的權益,法官或國家都不應剝奪任何人追求幸福的權利。「反歧視很重要」。陳敬學說,日前有網友在他的臉書留言,以難聽的話辱罵他,他擔心身邊的人因此受到威脅或傷害。

■社會歧視同志無所不在

陳敬學說,歧視是可怕的,會讓不理性的人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因此除了要求同志伴侶可結婚登記入法化,也應制定反歧視法或人權保障基本法,使同志伴侶在公平環境下生存。

根據媒體報導,對於法院將等2月底再做出釋憲與否的決定。陳敬學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憤怒,並表示自己在1月收到恐嚇信件,由於擔心親友的安危,加上不滿司法的審理過程,正考慮是否撤告。

■律師:放棄徹告要審慎評估

陳敬學義務辯護劉繼蔚表示,陳敬學與高治瑋若決定撤回告訴,就可以避免將這起案件送至大法官前,因為大法官的解釋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但如果決定繼續訴訟,他們也不認為大法官一定會做出挫傷同志平權運動的結論。不過,劉繼蔚也指出,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如果法院認為有妨礙公益之餘,可以做出不准許撤告的裁定;且被告也可能會因期待釋憲結果將方便行政機關作業,而不同意原告撤回訴訟,因此,整個訴訟方向還需要再評估,但一切會尊重當事人的決定。

陳敬學1月19日在臉書宣佈:他將於1月23日上午11點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辦理「撤銷」,並於下午1點在「NGO會館」正門口外,召開記者會,簡單說明撤吿原因。在陳敬學宣佈正式徹告之後,他的朋友、律師皆表示不解與遺撼。

■黃國城:功虧一潰非常可惜

另一義務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3條判決確認前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於公益之維護有礙者,不在此限。但黃國城分析,陳敬學如果決定撤回告訴,法院如果本來就不想判,也不會裁定不准撤。只要陳敬學一徹,應該就不用再開庭啦,被告同意法院放行就撤了。

本案出現這樣非典型「逆轉」,出乎很多人的意外。但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畢竟承受壓力是當事人,在各界給予援澳有限情況下,獨立面對這樣大挑戰與壓力,很少有人承受的了。

照片

■同志婚姻合法化釋憲座談

另外由公義生態社會聯盟所舉辦「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 .釋憲座談」將於1月23日(三)13:00-15:00邀請律師、NGO朋友探討,陳敬學爭取同志婚姻權對台灣同志運動與立法所延伸效應。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