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潭吊橋77歲了 居民盼納古蹟
碧潭吊橋因都更問題引發遷橋疑慮,「碧潭吊橋守護聯盟」日前向新北市政府提出,吊橋為新店重要古蹟,不應被破壞。但事實上,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從未將碧潭吊橋列入文化資產名冊;此外,新店區公所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發行的《新店市志增修版》中,也僅將吊橋列為觀光景點,引起民眾的質疑與不滿。
碧潭吊橋於民國二十五年興建,距今已有七十七年歷史。不僅日治時期被稱為「台灣八景十二勝」其中一景,湖畔的奇岩異石、唯一橫跨新店溪等特色,更是碧潭勝於其他吊橋風景區的關鍵,是新店不可或缺的景點。
民眾黃韻存表示,碧潭吊橋陪伴在地人成長,不捨看見它被拆除,「而且存在的時間很久,更是新店區的特色,應該符合古蹟的條件。」
然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新店區認定的直轄市定古蹟只有四處,包含安坑孝女廖氏紀念碑、瑠公圳引水石硿、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新店臺北菸廠鍋爐間及煙囪。
新店文史博物館高姓員工對此表示,無論碧潭吊橋算不算古蹟,都應審慎評估其價值,「如果現在認定不是古蹟就拆除,七十七年的歷史價值豈不是功虧一簣?」此外,他更補充,政府缺乏對古蹟的妥善養護和管理,導致上述遺址幾乎都因年久失修而崩壞,十分可惜。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古蹟除因國防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經提出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委員會審議,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外,不得遷移或拆除。雖然「碧潭吊橋守護聯盟」已於日前邀請文化局部分審議委員,至現場進行初步勘查,委員也一致肯定碧潭吊橋的保存價值,但登錄與否,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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