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保證業務修法成效有限,冀望新政府以人民視野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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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今年一月四日修正公布施行,規定「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採「強制限定繼承」,而成年人繼承保證債務者,只負「限定繼承」責任,但修法前已繼承的人, 不能適用有關繼承保證債務僅負有限責任,相關報導詳四月十二日中時電子報「繼承保證債務 將回溯限定繼承」。四月二十二日接著修法,擴大追溯在今年一月四日新法施行前已繼承保證債務的成年繼承人,也僅須就所得遺產的範圍負清償責任;但為兼顧法律安定性,昨天通過的修正內容規定,修法前已清償的債務,不可要求返還。相關報導詳四月二十二日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2,繼承保證契約債務之限定責任將溯及適用」;四月二十三聯合新聞網「繼承保證債務 放寬擴及成人」。

 這次修法讓無辜背負繼承保證債務的民眾,能有解套的空間,不過,僅限於代負履行責任的時點,是在親人過世以後,才適用;如果代負履行責任時點是發生在親人過世前,這次修法還是救不到這些民眾;更不用說除了保證業務外,其他類型的繼承債務。相關報導詳四月二十三聯合新聞網民意論壇,陳業鑫/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債務繼承解套 清算配套」。

根據報載司法院與法務部則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債權人的信賴保護原則反對修法。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簡色嬌表示,該草案剝奪債權人權益,對於信賴法律而已還錢的繼承人也不公平。年初例外讓未成年繼承人得以回溯,是考量未成年人處於弱勢,但若成年人的保證債務也比照辦理,很可能違憲。而金管會也擔心,修法後將使銀行對於借款的授信更為審慎,不利於金融流通與經濟發展。 以上都為民進黨執政期間政府機關的著眼點,而沈寂八年,見識到民間疾苦的國民黨,對此一擾亂社會安定的野蠻法律,所持的觀點,不知為何?我們冀望新政府可以用一全新的視野來看待這個問題,希望政府單位的官員,能順應新政府體恤人民,人民福祉為依歸,從新思考為何成年人就應該承受這樣天外飛來的債務?而非由更有能力的銀行,作好風險的管理,嚴格審查借款人的信用與還款能力?一旦出現問題,對銀行的損失是帳面的,而對個人卻是實質現實面的,甚至是全家人面對討債的精神壓力。 以下節錄陳業鑫法官對此案的建議與對新內閣的期許:『。。。建議國會,尤其是新內閣法務團隊,應認真思考以「當然之限定繼承」為原則之繼承法制,使民眾不需要在親人往生時,還需擔憂辦理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等法律程序,乃至於根本不了解者還要擔負莫名繼承債務的風險。而且,透過完善的配套措施,導入一定程度的遺產自動清算制度,亦能保障債權人之權益。 相對於此,債權人對於債權保障的需求亦不能忽視。遺憾的是,從金管會到銀行公會千篇一律的反對態度。奠基於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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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傑

感謝 玫瑰瑰麗人生版主之關心:
關於本案,我們弱勢小民曾向總統'立委'各有關機關'各大報媒體等陳情投訴....,其中除了人間活菩薩 徐中雄立委曾回訊關切且極力修法外,其他均敷衍了事,而強勢債權銀行xxx庫行員貪瀆乙案經調查局調查後移送法務部高檢黑金查緝小組偵辦,至今卻如斷了線風箏...,至於當時偏頗判決之台灣台北高院法官為xx萍,xx焰與xx章.
本次修法能不能解套須俟總統公布後,方能依法由法官判決,再次謝謝版主關心,我們會繼續用和平理性的方式,爭取台灣的公平與正義!!

玫瑰瑰麗人生

依照留言應該是在先人往生後,才產生的保證債務,因為本次修法對生前即已產生之保證債務,仍未解套。
恭喜您一家很快就可以脫離苦海,還您安寧了。屆時請留下來幫其他受害人繼續努力,理性和平抗爭。

ㄚ傑

民法繼承陷阱惡法使無辜弱勢人民只因不知在短短三個月或二個月內辦拋棄或限定繼承之程序,就要永久遭受抄九族過著晦暗痛苦日子....,這樣公平嗎?????????
例如敝人們是弱勢家庭只因不知十三年前已是多病又年老且無錢'無任何資產之先父在生前竟能被銀行之一批行員(已退休)與某建設人頭公司勾結多件瀆職和違法黑金超貸及圖利背信等事件之其中一件的「人頭保證人」,直到幾年前,該惡劣銀行纔起訴告我們所有繼承人須負責先父之保證責任債務,這天大數字的飛來債務好幾次讓我們有輕生念頭...,此事雖然在地方法院經一年餘細心偵訊出先父生前並未親筆簽名,判決我們勝訴不用繼承先父保證責任,但財大氣粗之銀行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之審判長與銀行法務人員狀態曖昧,竟然在無任何新證據事實下,以我們無法證明十三年前先父普通印章是被盜用為理由草率偏頗判我們弱勢者敗訴..,就這樣我們僅存一點點存款全部被惡劣銀行搜括一空,還查封微薄薪水...這使弱勢家庭老弱婦孺天天以淚洗臉且幾乎擊毀我們...,記得那時為生活下去經常一個50元便當就過一天,我想這不是那些反對修改繼承惡法之大官金孫過個滿月就可收到惡劣銀行送給幾克拉鑽戒想像得到吧!
因此為給人民過著有公平正義社會,政府應將繼承惡法全面修改為當然限定繼承溯及以往讓弱勢人民過著有希望日子.

玫瑰瑰麗人生

是哪家銀行,讓大家知道以後不要再上當!
哪裡的高院法官,難道我們真的只能束手就縛?法官代表台灣的正義,除了修法的全面正義的爭取,在網路盛行的現代,應該可以讓在其位但不能伸張正義的個人也知道人民的聲音!難道真的不能作什麼,來平反您的案例嗎?
即使無法證明令尊的印章是盜用的,難道銀行接受這樣一個無任何資產的年老多病之人為保證人,難道沒有業務過失上的問題嗎?不能舉證您家庭的弱勢,不可能為銀行的爛貸負責嗎?
可否經任何其他的管道,向政府控訴您受到公務人員的迫害呢?
這次的修法您得到解套了嗎?
如果已解套,請持續幫助其他仍在深淵的受害人!!用和平理性的方式,爭取台灣的公平與正義!!

玫瑰瑰麗人生

有話好說4/23父債不必子還!欠錢可以不必還!誰還要借錢給你?收看有感 ,共十二點感想。http://tw.myblog.yahoo.com/jw!fkTq9TCGEx9V6aPWzwMb4ns-/article?
mid=217

玫瑰瑰麗人生

請點閱4/23有話好說「父債不必子還!欠錢可以不必還錢!誰還要借錢給你!」看過該節目(請注意時效要在4/29之前)後,發表您的回應!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5290

支持繼承法"全面"修法

昨天看到新聞報導說:
有人提議大(特)赦所有特別費(國務機要費)案,而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316129.shtml
特別費案不必大赦 馬王擬修法
報導裡面也提到: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立法解套,才是全面、真正一次解套,也可避免浪費司法資源。......

那請問政府何時要將(繼承法"全面"修法)?
這些"無辜繼承債務"之人應該比較無辜吧,政府應該先還給這些人一個公道吧!!

期待公平正義的到來

我們要的是可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且免於恐懼"的政府,而不是聯合銀行財團來欺壓老百姓的政府,欺壓老百姓的政府跟納粹黨有什麼不同?一個法制的國家是要"知錯快改",才能真正成為一個上軌道的法治國家,請政府速將不公平的(繼承法"全面"修法),繼承法應"全面"改為「當然之限定繼承」.
不要在設陷阱加害這些不懂法律的人民了,提醒那些干預修法的政府官員和銀行財團們,請你們”感同身受”一下,
或許哪一天你的家人,親朋好友也會碰到繼承債務的問題, 到那時你還會覺得”事不關己”嗎?你還會向著銀行財團嗎?也請全國人民,共同支持繼承法"全面"修法,請不以為這只是少數人的事,跟你無關,這跟每個人都有切身關係,
除非很你有把握,你的親人死後不會留下債務給你,並延續到你的子孫,除非你很有把握你非常瞭解現行法律條款,除非你很有把握能避開現行法律所設下的陷阱,否則,如果要等到事情發生再來感同身受,就為時已晚了.
再次呼籲請全國人民支持~
繼承法"全面"改為「當然之限定繼承」!!

請用力 (用e-mail 或 電話….) 傳給你身邊的每一位朋友.

雷龍

沒錯~說的真的太好了,一般民眾根本沒錢打官司,硬著頭皮打了官司,明明對方證據不足,但自己也沒辦法證明十幾年前的事情,法官仍然判定老百姓繼續揹債,這真的公平ㄇ
百姓其實不在乎什麼顏色來執政,而是希望執政者真的願意傾聽老百姓的聲音,不是考慮銀行業者如何生存,銀行未何不檢視自己的放款作業有何弊端!!法官即使知道弊端仍然判定輸家是小老百姓的同時,有沒有想過怎麼做才可以真正避免這些事情再發生!!這些事情是惡性循環,但是財團們和政府官員們卻只是在一旁冷冰冰的看著這麼多人為了生活~辛苦不在話下~自殺的人這麼多,其中包含多少無辜的生命!!有錢人把狗,貓當作心肝寶貝在養,試問天下父母心,這麼多人帶著自己的心肝寶貝一起死的心情是什麼??卡債~很多人是自己不會想,開開心心的消費,才去面對自己的帳單!!但是,這些繼承人,請問有多少人是自己花到錢?有開心到嗎?多少人為了生活還在努力,為了孩子的學費,為了父母的醫藥費,為了自己的生活費,連三餐的錢都是算好只能花多少!!扣掉現在物資的漲價,沒有負債的人都叫苦連天了,莫名奇妙背這種債的人會不想死ㄇ~
這種惡性循環我相信除了人民之外,上層機關也應負起責任,不要只欺壓百幸好嗎?!法律途徑根本不是小老百姓的依靠~看著電視上那些有錢人的金孫,一次雙滿月酒的錢,我相信就可以解決少部份一至兩位的困境,他們的豪華婚禮,再儉樸都"只要"幾百萬ㄟ,隨便一件禮服都能讓我吃穿十年了,這些財團.政府官員們在全面修法後真的會倒嗎?如果~如果他們把我們當人看,跟他們一樣"平等"的人的話~真心的以人民的視野出發,全面修法沒這麼難吧~
嘿~其實沒有人在乎他們兩人是如何在國外結識,結下良緣!你們的孫子何時出生,何時滿月,媳婦在哪一間坐月子中心花多少錢,去健身房和養身館恢復曼妙的身材,婆家如何的疼愛她!!知道為什麼人家說窮人沒有資格生病嗎?因為根本連看醫生吃藥的錢都沒有~吃都吃不飽,怎麼有機會胖ㄋ~
請救救真正的弱勢團體~~

玫瑰瑰麗人生

請也呼籲投書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提起官員們重視,成年人並不當然的「非若勢」,請他們瀏覽公民新聞平台繼承相關文章留言及自救會留言,請他們重新定義「弱勢」!

未成年人如果是有錢有勢之金孫,絕不屬於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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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7.11.21

玫瑰瑰麗人生

加入時間: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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