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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的困難與我的畏懼

2008/07/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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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前言

在就讀研究所的某一段時間裡,我曾經非常熱衷於收集台灣的環境新聞,並將其做分類整理。當時我認為若能夠將這些紛雜的環境事件資訊按照主題加以整合、做清楚明瞭的呈現,那麼相信會幫助更多人理解台灣環境的問題,製造讓更多人來參與環境行動的契機。時至今日,我仍認為這份工作是重要的,而也有人有類似的想法,並更積極地去進行了-如環境維基百科蘇花糕餅鋪等等。

但是,近來的我卻光是聽到各種環境事件就會感到「畏懼」-譬如原本決定讓其休養生息的中橫公路即將在今年下半年動工復建;世界各國多有共識、避免竭澤而漁的三浬內禁止開放拖網捕撈如今竟研議開放;台灣在海洋資源逐漸枯竭與正值國際珊瑚礁年的此時,決定將原本違法開採珊瑚之業者就地合法;以至於在總統選舉前看似暫停的蘇花高速公路又將以其他名稱重新上路…。而我之所以會對此感到「畏懼」,並不是來自於悲傷或無奈,而是因為「困難」。


■蘇花公路旁的風景

環境保護的第一個難關:沒有裁判╱拳手兼裁判的拳擊賽

理想地想,當我們在決定事務時,最好的情況是能仔細評量正確或錯誤、儘可能地衡估所有的優點與缺點,然後再做出決定。但目前台灣環境所面臨到的第一個難關,便是我們並沒有一個公正客觀、且具有實質權力來維持公正客觀的單位,以作為產生決定的平台-或許有人會懷疑:「這不就是政府該做的事情嗎?」但現實的情況是,由人民賦予權力的政府在推動公共政策時,某些政策可能是缺乏縝密的研究與積極的溝通,而在公開後引起某些專家學者或民眾團體的不滿,但這樣的不滿卻往往難以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平台上接受各領域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的公評與檢視,而常常都是政府濫用其權力與各種行政技巧、非常堅決地期望以各種形式「貫徹到底」,而若是「不幸」遭到反對並登上了媒體版面,就先噤聲顧盼社會輿論的動向,待新聞熱度退去或發現有民氣可用,則又開始悄悄地或粗暴地繼續推動。

於是,以蘇花高速公路的議題來說,民眾始終盼不到政府能就其政策、對民眾做出充分而清楚的說明;也盼不到由政府來舉行真正要讓持不同觀點的人與團體進行對話與辯論、並能讓社會大眾了解蘇花高利弊的正式對話平台。原因很簡單,因為民眾若知道的越少,整件事情就越好操作;而講話能夠比較大聲、能夠譁眾取寵與吸引媒體的一方,也就比較佔有優勢。那麼誰還想要理性辯論呢?還不就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嗎?

當一個國家並沒有一個公平客觀的決策平台,也沒有應與民眾進行理性溝通的認識時,民眾就只能採取非常手段來讓掌權者聽見自己的聲音,並嘗試逼迫掌權者創造出一個公平客觀的平台。我們可以在世界各國的民權運動中找到許多類似的案例,而目前處於民主幼稚園階段的台灣,即便環境運動已然進行了三十餘年,但整個國家、社會與人民的體質,仍舊讓台灣在環境保護這條路上走得十分辛苦。

環境保護的第二個難關:生態思想的貧乏

但更讓我深感畏懼的,其實是第二個難關,這也是最令我感到困難的部份,那就是我們普遍地對環境保護這件事「思考的太少」,但往往又「急著去做些什麼」。換個方式來說,即是我對「為什麼要保護環境?」這個做為一切環境保護工作起始點的問題,深感不安。我懷疑我們從小到大、以及能夠在各種媒體上得到的各種答案,都可能是很有問題的,甚至這些答案可能是與我們對事物的認識-尤其是「對自己的認識」都相互矛盾的,那麼我們要怎樣在連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的情況下,督促自己與其他人要保護環境呢?底下,我將粗淺地以「自然平衡的迷思」和「自私與利他」兩個面向為例,來對上述的問題進行討論。

 
■Photo by Paraflyer on Flickr.com

其一、自然平衡的迷思

面對「為什麼要保護環境?」這個問題,我們最常聽到的一種說法,可能是因為「為了要維護自然平衡」,否則自然會因為人類的濫用與破壞而失去平衡。然而,從某個角度來說,呼籲人類「維護自然平衡」其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為在「自然平衡」-這個自然科學概念裡,自然是「自然地」有其平衡的傾向、能力與做法(〈balance of nature〉,2006)。而從生存的角度來看,人類不過是要避免從這平衡中被淘汰而已,如果自然真有平衡,則也不需要人類維護-因為自然自己會維護自己的平衡,人類只要努力在這過程中保住性命就可以了。

問題即在於,我們可能會認為維繫人類生存的方法之一,即在於去維持現在或過去某段時間裡的平衡狀態-那可能是一個美好和諧的曾經,也可能是一個充滿信心的數學計算結果(侯文蕙譯,1999)。倘若是前者,那麼要從何找起呢?對於並非從事生態科學研究的人來說,人與自然之間的平衡是否具有一種具體的形象呢?或者可以進一步的提問:「人類生活在地球上的哪一段時間,是處於自然平衡狀態?」或「人與自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失衡的?」。

■Photo by tlindenbaum on Flickr.com

我們可能會將「自然的平衡點」簡略地定位在工業革命造成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等等災難之前。但這樣的定位其實是忽略了西元一千年時毛利人登陸紐西蘭後所造成的恐鳥大滅絕、五百年時馬拉加西族所造成的馬達加斯加島巨型動物滅絕,以至於最後一次冰期末期-大約一萬一千年左右,古印第安獵人所造成的大型動物滅絕(金恆鑣譯,1997),同樣的,它也忽略了人類數千年來農耕、畜牧歷史對於自然環境的改變,或者它們認為在那些日子裡,人與自然的關係依舊是和諧的。這或許就如同美洲的拓荒者並不知道他們進入新大陸西部時所盛讚的「自然的」荒野,其實是印第安人火耕經濟的產物(王國豫等譯,2004)。德國環境史研究者Radkau對此即提出「人與自然的鬥爭已有數十世紀的歷史」,以致於當我們要從環境史的角度回憶一種「人與自然和平共處」的關係時,會發現它其實並沒有那麼容易想像(王國豫等譯,2004)

因此,我們可能要承認「自然平衡」這個概念,有很大一部份是人為的、文化的產物(〈balance of nature〉,2006)。事實上,過去的許多論述從「自然平衡」概念中所產生的對於「人類生存危機」的集體焦慮與恐懼,大過於對自然平衡概念的理解。E.O.Wilson(金恆鑣譯,1997)在描述這種恐懼時,將它形容成彷彿人類是在拆解生態系這部機械上的各種零件-物種,「每拆除一個物種之時,誰都不知道會真正發生什麼後果,但是必然會有一個結果:拆到某一個節點上,那個生態系會崩解」,而文獻中所呈現出來的這個崩解的最大受害者,就是人類。以致於在作為日後許多環境教育論述之濫觴的1972年的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裡,也大剌剌地寫出「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人類是最為寶貴的」(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1972)

在這樣的思考裡,人類之所以要保護周遭的動植物與環境,其實是因為後者維繫著人類繼續生存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我們之所以要保護環境,其實是因為我們要保護自己的生命與種種權益-但這麼露骨的表白,它一方面可能會觸痛許多堅決反對「人類中心主義」的環保人士,但另一方面,它卻又好像比較能夠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甚至歷來有許多環保說帖,正是奠基在這個想法上而展開的。

人造的自然平衡

關於這個部份,其實就已經關連到我所要討論的第二個面向:「自私與利他」,但我想暫時將這個部份按下,來討論一個比較少被進一步地討論的問題:即在自然平衡的概念裡,我們究竟是如何思考人類與自然的關係、以及人類在自然中的地位呢?假若人類「只不過」是自然的一部份,則我們應當接受自然平衡對人類族群數量的調整,因為這是「自然的」-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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