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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不熄火 每年燒掉上千元

2008/08/22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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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台南市政府自今年元月起,嚴格取締開車民眾超過3分鐘的停車惰轉行為,至六月中為止共稽查過上萬車次,並已開出11張罰單。不過,國外城市如西雅圖等,卻早訂有車輛惰轉30秒即應熄火的規範,網路上甚至流傳其實惰轉10秒鐘就應熄火的文章。

 究竟車輛怠速多久應熄火,才是最省油、經濟及環保的作法?為解答此一疑惑,台達基金會找來了台大先進動力研究中心的學生,共同組成了實驗團隊,嘗試找出汽機車最適當的熄火時間。

 研究發現,一部1600 c.c.的汽車怠速一分鐘約耗掉11 c.c.的汽油,125 c.c.機車則約4.4 c.c.。以每公升30元計算,每分鐘汽車就浪費0.33元,機車則是0.132元。若以每天怠速三十分鐘計算,一年汽車駕駛至少花超過四千元,機車騎士也花接近兩千元。

 實驗證實,發動引擎並不會比較怠速1-2秒來得耗能,且啟動時不會造成高油耗的現象。不過,以這次的實驗車輛來看,啟動電流平均可達183安培,最高甚至可達366安培,因此頻繁啟動對發電機確實會造成負擔,也可能會影響電瓶的使用年限。

 依實驗結論,重新啟動引擎的能耗,大約等同1-2秒的怠速耗油。因此,若就節能減碳的觀點來看,基本上只要一停車,都應該要熄火。但考慮到引擎及電瓶的損耗,10-30秒停車就熄火,會是恰當的建議。

【延伸閱讀】
《停車不熄火 每21秒燒掉一雙免洗筷》張楊乾 18-Jun-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http://lowestc.blogspot.com/2008/06/211.html)
《好駕駛習慣 年省千把塊》鄭榮和 15-Aug-08 低碳生活部落格(http://lowestc.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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