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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削權 人民討錢─火盟二法一案行動

2008/08/2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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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時間:8/21(四) 上午 10:00行政院 11:00民進黨部門口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繼巴紐案後,將再赴行政院及民進黨部,提出人民最後的
警告。

訴求─
二法─限期定〞財產不明來源罪"及"政黨贖罪條例"
一案─追討扁集團不法款項

  自前總統陳水扁承認其政治獻金在海外洗錢後,一週內國內的政治圈竟是
各式政治人物的自保、切割或拖人下水、悲情演出、檢調吃案、壓案及陳致中
夫婦滯留海外等情節;人民要問,此間從瑞士銀行來函所引發的阿扁洗錢調查
案,與四月份外交部十億巴紐醜案是否只是前後序曲之一,還有許多更不為人
知的高官貪瀆、以政治權位取得不法私益的內幕。

  目前針對扁案除特偵組及調查局約談相關被告及?人外,我們要求馬政府
對扁集團及調查局等共犯應嚴辦勿縱,徹查到底。行政院更應主動將「政治人
物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列入優先立法,並追溯既往,讓藍綠政治人物、行政官
員有所忌憚。

  台灣的政治充斥著為人所不恥的綿密政商勾結及濫權、貪腐行徑,黑金政
治早已統治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統、民代,那一個不是拿人民納稅錢、血汗錢
吃香喝辣,依恃著權勢得到各種來源不明的獻金與資產。而阿扁洗錢案與巴紐
案都是經外國政府、媒體的揭露國人才知道,我們的政府部門竟還有隱慝、包
庇的共犯,更令人民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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