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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颱風假!

2008/09/2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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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勞工颱風天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給薪休假

包括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勞工陣線、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等多個工運
團體23日前往勞委會抗議,要求未來颱風天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工運團體並且
發起了「我要颱風假!勞工颱風天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給薪休假」網路連署(連署網
址:  <http://myurl.com.tw/trf5> http://myurl.com.tw/trf5),將數百份連署名
單地交給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要其正視颱風天仍得上班勞工的心聲。

工運團體指出:上週辛樂克颱風來襲,但根據勞工投訴,颱風期間卻有許多的勞工仍被
迫要求上班!不論是賣場、便利店、連鎖速食店的員工們,在颱風天不但放不到「颱風
假」,除了被要求「一定要來上班」,甚至得要賣命「外送」,不然就可能被視為「曠
職」。初步估計,全台至少有100000名勞工、打工族颱風天仍得上班,期間的多起交通
事故,就是因為被迫於颱風天通勤上班所致。

然而,勞委會卻對此視若無睹,只是一再重申「是否上班交由勞資協商」!完全罔顧現
實中被迫上班的勞工,怎麼跟老闆協商?工運團體只想問: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你叫勞
工去跟老闆自由協商颱風天是否要上班時,你颱風天有要上班嗎?為什麼別人就得去協
商才能換來安全,你就可以高枕無憂?

原來,每當颱風天人事行政局就是宣佈了「停止上班」,也僅是「公務員」能停止上
班,「勞工」卻與此無關。這樣無合理性的區分標準,已使得今年以來的三個颱風天,
相當多數的勞工必須冒著風雨,被要求上班,也得不到任何應有的補償。

根據九五聯盟與諸多打工族的接觸發現到,某些大型賣場、連鎖披薩店在颱風天更是要
求打工族應來上班、甚至要求其冒雨提供外送服務,只因颱風當日的營業額能大幅超過
平日。在目前勞委會長期不合理的解釋下,基層勞工與打工族得承擔高度的交通風險,
替雇主創造高額的利潤,卻絲毫得不到應有的補償。

所以工運團體要求:為保障勞工安全,以及實現平等原則,勞委會應立即依據勞基法43
條對勞工休假給薪的授權,發布行政命令,規範颱風天倘若人事行政局發布停止上班,
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放假,或上班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公務員與一般勞工在颱風天
上班都承擔了相同的交通風險,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能說明,政府公告「停止上班」為
何僅及於公務員,而對勞工有差別待遇?透過強制「颱風天要給勞工加班費兩倍工
資」,也才能遏止部份雇主「發颱風財」,颱風天反而更要開店、害慘勞工。

重申一次,我們的訴求是:

1.明定「颱風假」!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
2.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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