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滅貧窮日」談國內的貧窮問題
10月17日是「國際消滅貧窮日」,在國內熱烈討論近貧補助標準是否合宜的同時,家扶基金會調查發現,許多家庭陷入經濟困境的心聲是:「為什麼最需要幫助的家庭居然無法通過低收入戶審查?」對生活於社會底層、卻無法通過低收入戶審查的民眾而言,政府發放六個月臨時性的近貧津貼立意雖好,卻無法真正貼近需受幫助之貧窮民眾的需求,家扶認為若不改變政府正規的社會救助制度,不斷仰賴臨時性的福利方案計劃救急,恐怕仍難回應社會對於社福資源合理分配的要求與課責。
由於社會安全網的破漏,將使兒童及少年直接面臨貧窮的衝擊,解決目前因制度設計不良、造成明明是貧困家庭卻無法通過低收入審查的問題,應是刻不容緩的。國內外已累積豐富的理論與實證論述,證明貧窮對於兒少成長發展將造成多重的負面影響,家扶去(96)年12月對所扶助弱勢家庭的調查也發現,國內每75分鐘就新增一名貧童,兒少家貧除了會因無力負擔教育升學、營養午餐費等,造成貧童的機會剝奪外,有逾三成的孩子會因家中經濟情況困難、或因分擔家人的煩惱而無法專心求學,甚至擔心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升學。這樣的情況如未改善,家扶擔心可能造成貧窮世代循環的結果。
家扶在今年8月也特別對無法申請到低收入戶資格的貧困家庭進行調查,我們發現有四成的經濟弱勢家庭居然根本沒有提出低收入戶申請,主要是因為申請手續太複雜、不知道怎麼申請,更有近六成的貧困家庭是因「覺得申請了也不會過」而放棄對社會救助系統求助。這顯示了民眾對社會安全網的不信任,而且是收入愈低者,對社會救助的不信任愈高。當安全網不再安全,台灣社會也面臨公平正義的危機,我們期待政府在減稅、臨時性的補助救急津貼之外,還應真正從制度修正、程序落實上去解決問題。
今(97)年1月16日新修正的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款,授權地方政府社政單位對於因特殊情形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請人,得以實際訪視評估狀況,放寬家庭人口的認定。但在實務程序上,第一線的社政人員擔心若裁量某甲適用放寬認定、某乙不適用,恐遭民眾挾怨報復,所以大多仍照章辦事,對法律概括授予裁量權的部分,則多未敢積極運用該款條文,放寬低收入戶的資格認定。例如許多失婚、經濟陷入困境的單親媽媽帶著孩子向家扶求助,但我們在連結社福資源時往往發現,生活已經過不下去的母子,常因孩子的外公、外婆銀行有一點存款、或自有住房,即使娘家不是大富大貴人家,母子也無法取得低收入資格,這些都是造成社會救助制度無法落實、真正需要的人卻申請不到的原因,應該經社會重新討論與再度修正。
為扶助弱勢家庭脫離貧窮,在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的捐款贊助下,家扶自94年起即推動「幼兒啟蒙方案」、「青年自立釣竿計劃」、「家長生活發展帳戶」等多項脫貧計劃,運用優勢觀點及資產累積概念,增強貧困弱勢家庭之能力與信心。計劃執行四年至今,參與的弱勢家庭已超過2,500戶,在潛移默化的參與過程中,達到成員共同向上發展的力量,為脫離貧窮儲備努力的能量。
光靠民間的力量依舊不夠!我們在國際消滅貧窮日談國內的貧窮問題,期待政府能建立一套更貼近於貧窮事實認定的制度,落實縣市政府社工員的實地訪視,並提供淺顯易懂的申請辦法及程序,讓每個陷入經濟困境的家庭,都能在他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安然落在那張社會安全網上,並藉由完整的脫貧措施及福利服務,走出家庭的經濟低潮與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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