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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棟,我們藝起等的學院

2014/01/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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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自從修憲廢除教科文預算底限之後,教育預算日漸縮水,且因台灣廣設大學,出生人口又減低,教育資源分散,基於效益考量,教育部遂推動花蓮地區大學整合案以善用有限資源,因此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前國立花蓮師範學院)併入國立東華大學。

    兩校合併後,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的美勞教育系便直接自花師體系移植到東華大學,更名為藝術與設計學系。又因應東部多元文化、區域環境的特色地方藝術支援體系的需求,所以增設藝術創意產業學系,這些相關藝術學系的產生,校方決定增設藝術學院,遂開始興建工程。教育部補助新台幣23.38 億元新建 6 棟教學大樓(藝術學院大樓、花師教育學院大樓、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大樓二館、環境學院大樓、理學大樓三館、管理學院大樓等),另東華大學自籌 16 億餘元新建第六期學生宿舍。

    自100年3月25日動工,興建工程期間,因下游廠商之間的問題導致六期宿舍的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又面臨一百學年度新生即將入學,必須先盡快完工,另外學校還得尋找安置學生在校外的臨時宿舍,此舉引發許多行政疏失,例如用電違法,未申請使用執照等……,導致校方被罰予一筆為數不小的款項,在101年時承包商又發生財務危機,以致下游廠商收不到工程尾款,引發工人罷工事件,便於101年3月停工。雙方也於101年7月終止合約,此後藝術學院工程進入完全停滯狀態,更因為上述原因使得經費縮減,造成第二次工程(藝術學院、人文學院二期大樓新建工程)在連續三次招標時,廠商均因投標價未逾預算的原因,不願投標而流標,所以工程又無法開工,呈現停擺的狀況。

    直至102年5月28日行政院發布提振景氣措施,以加速公共工程執行,活絡民間經濟,其中第二項措施為提振國內投資之加速年度政府採購計畫執行,包括「強化停工解約管制機制:協調解決停工解約問題,及早復工,預估可加速執行金額100億元」,篩選重大及關鍵工程,啟動實地訪查,排除困難與障礙,使停工案件加速復工續建,解約案件加速發包及執行,讓政府預算重新投入經濟活動。有了中央方面的補助,校方才能重新招標並動工,且有鑑於之前廠商倒閉及工程延宕的經驗,建立了工程督導機制,包括查核包商的等第、對施工履約過程加強督導工程施工品質,以及注意廠商履約能力及施工進度。有了資金的挹注及監督機制,工程終於重新動工,但藝術學院的工程仍然一再拖延,目前預計於103年9月10日完工。
   
    因此我們想了解的是校方對於工程遲遲無法完工而導致學生權益受損有沒有負起責任,以及他們對此事件的後續配套措施有沒有做好完善的處理,這即是我們選定這個主題的動機。首先我們先去訪問了校方,但在校方的口中卻得不出明確答案,我們便將目標轉向學生。藝創系與藝設系的學生對於教室資源分配不均深感不便,老師的辦公室也必須四散各教學大樓,更使兩系學生因為沒有固定的使用空間而沒有歸屬感,也因為資源的爭奪讓原本屬於同一學院的兩系產生許多紛爭,學生代表目前積極利用校長有約的機會向校方反應他們的需求,希望校方可給予完善的補救辦法。

公民記者 林彥宇、李珮菱、黃郁尹、張媁鈞、岳嘉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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