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台灣回顧:環評爭議未果 杉原海岸已淪陷
影片受訪者依序
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劉宗勇
詹順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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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撰文:許麗荀
台東東海岸最美的沙灘──卑南鄉杉原海水浴場,背靠都蘭山、面向太平洋,以半月形海灣馳名中外。縣府為增加收入,將這片6公頃的沙灘賤租給美麗灣財團(台東那魯灣大飯店與台北美麗華集團合資),租期50年,成為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位置所在地。
業者拿下BOT開發案後,為節省成本,未經環評就先搶建工程,在2004年底即動工,工程默默地進行了一年多,業者遲至2006年9月才補送環評書到縣府,開發範圍卻由原申請0.99965公頃變成5.9公頃,尚未通過審查。台東縣政府2007年初環評,環保局對其違法施工、棄置廢棄物在3月開罰30萬元,並且勒令停工。兩年工程進行期間,以近200公尺的鐵皮封住,阻隔民眾親近屬於公共財的海灘,未通過環評,第一期申請80間卻蓋140間房的主體5樓建築,硬體已完工。
違法開發爭議喧騰一年多之後,2008年1月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宣判開發案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和開發業者美麗灣渡村公司敗訴,已幾近完成的第一期五層樓旅館建築必須全面停工,搶救杉原海岸的努力,創下台灣司法自1999年引進公民訴訟制度以來,司法史和環境運動史的首次勝訴判決。
然而,當地環保團體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理由,寄給台東縣新任環評委員,並呼籲應正視判決,勿配合縣府急欲以多數優勢通過此案之環評審查,以免觸法。這樣的舉動,被中國時報以大半版的篇幅指為「恐嚇函」,指摘環保團體「干涉行政,影響司法,恐嚇官員」;而台東縣政府依舊無視於判決書的存在,透過換屆重聘環評委員,繼續?違法開發解套。
前任環評委員任期至2007年12月底,台東環盟認為環評委員在違法問題未解決之前,勿進行表決。台東縣政府在換屆的新聘委員中,違背須各領域學者均衡分布的遴選辦法,10名專家學者中,1名是環境政策背景,其餘9名都是工程背景。今年4月2日進行第4次環評,因業者所提環評計畫內容多處矛盾,與會委員決定擇期再議,並要求業者修改計畫書且承諾到零排放、零汙染。
6月15日第5次環評,15席中9名環評委員出席,其中縣府官員佔4名,專家學者5名,縣府利用多數票優勢強行表決通過,為美麗灣渡假村解套。前後不到四個月的二次審查,迅速通過違法開發案的環評審查,以事後補救程序而就地合法化,使得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淪陷了!台東環保聯盟秘書林雲閣痛批:「制度扼殺台灣環境。」台東環盟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要求撤銷環評結果。
台東環盟、台東縣富山社區發展協會,以及杉原海岸部落的阿美族族人,今年9月前往行程院表達訴求,也到監察院向監察委員馬以工遞交陳情書,指控違法開發的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第五次環評在縣政府的主導下強行通過,檢舉台東縣政府違法失職,包庇業者破壞東海岸杉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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