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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為了幼照法 幼教師、教保員分佔濟南路

2015/01/1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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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保幼教學界聯盟於今(19)日上街反對幼照法18條修法,台東大學幼教系系主任呂素幸質疑教保員,為何要把工作權放在孩子前面,「你們愛孩子嗎?」同時,「教保皆專業,還我執教權」,對面的四萬教保員自救會則高喊,並力挺幼照法18條修法,他們認為教育部版的幼照法中指名修習的16學分與大學修習學分重複,「很不合理」。

 

呂素幸表示,「教育不只是工作而已,而是使命」,幼兒教育不只是只有讓他們吃或玩而是培養他們研究的能力。她認為,當中學、小學都需要合格教師證時,為何幼兒園可以被妥協?

 

全教總常務理事陳建志表示,在公立幼兒園中,教保員與幼教師薪水差距約1萬元,在私立幼兒園中,薪水則約有3000元左右差距,「給幼教人員加個薪不對嗎?」為什麼不給教保員進修的機會,讓他們取得加薪的資格。另外,他也質疑教保員是在誤導民衆,「法律一旦通過,教保員將會排擠幼教師的職缺」。

 

與此同時,對面的四萬教保員自救會針對教育部版的幼照法中,「教保員需修習16學分才能繼續保有工作權」,他們於新聞稿中表示,教育部指名修習的16學分與大學4年修畢的128學分都重複,「我以前的大學學分也是教育部核定的呀!」

 

註1:據幼保幼教學界聯盟新聞稿,在1月5日朝野協商後,幼教法18條修法為增列「本法施行前已具大學院校幼教、幼保相關所以上學歷之教保員或代理教師,於本法施行後持續任職者,得替代五歲至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所需幼兒園教師,繼續擔任幼保服務工作」。

 

註2:據國教署於1月16日之新聞稿,「幼照法第18條有關招收5歲幼兒的班級至少應配置1名教師的規定仍維持現行條文,以維護幼兒學習品質」,但落日條款則從5年變更為10年並新增多處幼教專班供教保員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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