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電動自行車 十月新法上路
標一:10/1起!北市電動自行車禁行人行道.自行道
北市決定10月1號起禁止電動自行車騎在路上,民眾反應不一,電動自行車外觀及性能與小型輕型機車相似,考量與行人、腳踏車速度差異,10月1號開始,電動自行車ebike,禁止行駛在台北市人行道與自行車道,而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民眾高先生:「我會覺得,電動車可能不太適合騎上人行道,因為我覺得它體型可能比較大,就不像腳踏車比較輕盈,可以鑽來鑽去。」
民眾王先生:「可能戴安全帽,不會受到一些嚴重的傷害,這樣子。」
標二:民眾申請須滿16歲備有效證件
而現在要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民眾須年滿16歲,16至17歲的民眾,想要騎乘電動自行車,需準備學生證與家長同意書,還得通過上路安全測驗。18歲以上民眾申請時須提供駕照,才可通過。新政策10月1號馬上上路的話,恐怕民眾需要一段時間習慣才能接受。
北市府交通局營運管理科長劉嘉佑:「那當然我們目前,也建議交通部來做修法,希望將電動自行車,納到這個所謂的輕型機車來做管理,這個主要是考量到這個電動自行車,它的速度最高可以高達25公里。」
標三:違者將開罰! 河濱自行車道不受限
10月1號開始電動自行車禁止行駛在台北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違者將被處以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罰款。
記者梁琬渝、王佩曄採訪報導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