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法 外籍生工時延長
104年6月勞動部依照就業服務法修正,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由原訂16小時修正爲20小時,每週工作時數將較以往增加4小時。
標一:每週工時增加4小時
外生:依然不夠 自本學期開始,外籍學生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由十六小時增加為二十小時。對於工作條件放寬,外籍留學生則 認為,工時只增加四小時,等於一天多不到一小時,並無太大幫助。
標二:外生在台打工 應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 欲申請在台打工之外籍留學生應依照規定備妥申請書、學生證影本、護照影本、居留證影本及審查費收據正本等相關文件,向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工作許可之申請,並於許可逾期前向勞動部重新提出申請
勞動部:「這邊的話,我們應備文件都有列在勞動力發展署的網站上,那同學就是可以去下載它整個附檔,包含申辦的表單,然後應備文件都有列出來,同學就是依照那個清單做準備就可以了。」
標三:外生打工無申請 學生雇主皆須受罰 勞動部也提醒在台打工之留學生應確實申請工作許可,切勿以身試法。若是工作許可逾期亦或是未持有工作許可而在台打工者及其雇主,勞動部將依法裁罰。
記者黃莉寧 王佩翊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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