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建立養老儲蓄制度

2017/01/15 19:23
1,842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臺灣的退休金問題,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先不談軍公教問題。勞退舊制下,除了公營事業員工外,眾多民間企業勞工的退休金,不是被老闆坑了,就是被七折八扣。2004年改為「可攜式個人帳戶制」。但勞退新制並沒有完全解決全民的養老問題。首先,勞工退休時領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會不會很低,令人擔憂。其次,要求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人繳交國民年金,可行嗎?這些沒有工作的人,年老後要靠誰養?再者,最近「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可自由選擇領取一次性的退休金,不必強制按月領取退休金。行政院的理由是,「考量現行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得以年金給付方式請領,可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因此,才增訂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的勞工,得請領一次退休金。但是,不要忘記,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屬「確定給付制」,而舉世皆知,「確定給付制」可能永遠無法擺脫破產危機。

新加坡是實施「強制儲蓄」成功的國家。強制儲蓄類似「確定提撥制」,但新加坡的制度,保障對象涵蓋沒有工作收入的人,給付項目涵蓋健保,而且,員工想要買房子,或有其他急需時,也可以把自己儲蓄的「中央公積金」借出來使用。保障高,費率相對也高。原則上受雇員工必須按薪資的20%繳交「中央公積金」,雇主則必須按員工薪資的17%繳交「中央公積金」給員工。

我國也許可以把現行的27萬元利息和股利所得免稅的鼓勵儲蓄制度,改為鼓勵「養老儲蓄制度」。現在的勞退新制,勞工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且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免納所得稅。未來,政府可以要求金融機構開辦「養老儲蓄存款」業務,全民都可以開戶。有工作收入的人,也可以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儲蓄,並且在政府規定額度內,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免納所得稅。如果把現行每戶27萬元利息和股利所得免稅額度,改為分配給4個人的養老儲蓄,每人每年不就可以有約7萬元的「養老儲蓄存款」免稅額度了。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