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隱瞞病情 考取駕照難察覺
NS. 開車聲 喇叭聲 路人 考照聲音
標一:癲癇患者隱瞞病情 考取駕照難察覺
根據道路規則第64條規定,癲癇等影響駕駛的疾病無法考取駕照,但是由於現行體檢項目無法測出癲癇症狀,所以仍然有許多癲癇患者每天拿著駕照上路,而近年來一些重大的交通意外也是因為癲癇發作所造成的,導致民眾認為癲癇上路並不安全
民眾 趙炫豪:我覺得癲癇開車還蠻危險的, 因為有可能開到一半的時候會突然發作。
標二:管理系統連線中斷 患者駕車難追查
為此公路總局曾與內政部連線,要求癲癇患者進行體檢,卻因為民間團體的反彈而不了了之。
公路總局駕管科科長 黃明聲:102年有跟內政部,去件借一些身障手冊的資料,針對這些癲癇的患者,請他再來做提件,當時在這樣子做的時候呢,因為有一些民間團體,在陳情(導致系統中止)
標三:公路總局納多方看法 參考他國規定
世界各國對於癲癇駕車的標準不同,官方與學會也有開會評估,參考各國限制的條件。
公路總局駕管科科長 黃明聲:研究出世界各國,對癲癇是怎麼管理的,我們現在是暫定,大概兩年內沒發病的話,我們現在考慮放寬。
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理事長 施茂雄:要有配套的規定,他們不應該說控制不好,而強調說我有駕駛使用道路的權利,就要去開車,癲癇朋友為了自己的安全,要自己先很苛求自己(的身心狀態)。
標四:行車安全與病友權益 未來仍需平衡
公路總局與協會也呼籲患者要定時服藥追蹤病情,才能保障自己與大眾的行車安全與權益
記者 武承翰 商嘉瑨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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