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管理各式各樣的代辦業者
新聞報導,這次在花蓮強震倒塌的建築中,有兩棟樓房都曾被民眾檢舉違規增建或過度改裝。報導主張,縣市政府所以未能動用公權力,強迫旅宿業者改善或停業的原因,是政府查緝人力不足,與民意代表關說。我則覺得,背後可能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沒有被提到,就是代辦業者所扮演的角色。社會上存在各式各樣的代辦業者,土地登記代理人和記帳士,政府現在都已經把他們納入管理。其他還有:代辦車輛檢查、代辦消防安檢申請、代申請農舍建照、代申請民宿登記、代辦推甄、代辦出國留學申請、代辦旅行簽證等等,甚至還有代替排隊的。惟其中難免良莠不齊,甚至淪為官員和民代的白手套者。
我聽過一些案例。例如,屋主自己去申請民宿,因為房屋曾作過一些改裝而不准。後來,花錢找代辦業者,就通過了。有畫家想在公寓大樓自宅開繪畫工作室,收一些學生教畫畫。無奈一般住宅大樓很多都是沒有兩個出入口的。通不過消防安檢,只好請代辦業者,一年花個10幾萬元。一般公寓大樓的消防安檢,也多半是包給代辦業者,比較省事。免得一次通不過,又要花錢、花人力去應付。最近還聽說,在陽明山「保變住」地區申請建照,只要願意花200萬元請人代辦,就保證可以拿到手。
官場有句話,說「有法依法,有例援例,無法無例,開會決議」。這可是打太極拳的最高境界。碰到需要負責任的事,就找產、官、學一堆人來開會背書。出了問題,真正應該負責的人,就可以躲避在沙丁魚群內。歐美有一些學術研究顯示,行政程序過於冗長,往往是貪腐的溫床。我聽人說,在「保變住」地區申請一張建照,要蓋200個左右的官章。若不找人代辦,試問,即使一切順利,跑完行政程序要花多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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