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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苗栗古窯拆除案,惜為時已晚

2009/07/2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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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政府一方面決定發展六大關鍵新興產業,其中之一為文化創意產業。但是另一方面,卻先後有苗栗古窯、汐止周家花園、蘆洲秀才厝、三峽與鶯歌穀倉等文化資產被拆除,也從媒體報導中看到破爛的新竹神社市定古蹟。如此情況可謂:中央信誓旦旦,地方拆除照幹。以苗栗古窯為例,縣政府拆除它們時宣稱「地方自治」,但是想要推動其他文化活動時卻要「中央補助」。近日,監察院終於糾正苗栗古窯案,惜為時已晚。

(公民記者抓地文俠苗栗報導) 近日,監察院終於糾正苗栗古窯案,彰顯文化正義,可惜為時已晚。政府一方面決定發展六大關鍵新興產業,其中之一為文化創意產業。但是另一方面,卻先後有苗栗古窯、汐止周家花園、蘆洲秀才厝、三峽與鶯歌穀倉等文化資產被拆除,也從媒體報導中看到破爛的新竹神社市定古蹟。如此情況可謂:中央信誓旦旦,地方拆除照幹。以苗栗古窯為例,縣政府拆除它們時宣稱「地方自治」,但是想要推動其他文化活動時卻要「中央補助」。

 

在歐美日等國,被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是無上光榮之事,但是在台灣卻成為連夜拆除的藉口,文化資本也因而漸漸流失,創意只好在虛無縹緲間憑空想像。文化即生活,特別是有形文化資產(歷史建築、古蹟)承載了長年累月生命與生活故事,也理所當然成為文化創意的素材與基地。遺憾的是這些文化創意基地正在大量流失中,包括眷村。究其原因,除了發展掛帥,除舊佈新的落後思想外,現有制度法令對保護文化資產「不友善」,缺少「文化正義」元素,因此文資法在修訂過程中,需要「合縱連橫」到各部會、部門 (含民間),更需要「像歷史建築與古蹟一樣思考」。以下策略可更積極保護文化資產:

 

l   各地潛在文化資產清單納入區域或都市計畫審議程序中。

l   以「文化資產註記」方式融入所有權狀,不影響買賣,但需配合維修。

l   以文化公益信託之手段來培力「人民財團」,搶救與守望文化資產。

l   樂透一定比率成為文化基金,協助保存與活用文化資產。

l   加入公民訴訟條款,以制衡對文化資產不友善的政府單位。

l   強化中央介入機制,以突顯文化資產作為全民「公共財」的角色。

 

世界上都市何其多,但是巴黎卻被海明威相中,稱其為「流動的饗宴」:假使一生中有機會造訪巴黎,如此的經驗就像一場可以帶得走的盛宴,因為其中充滿了文化盛宴,同樣地其文化創意產業也有目共睹。期許文化創意產業由善待文化資產開始,展開在地全球化(lobalization)的行動,那一天台灣也能像巴黎一樣成為流動的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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