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外一章
2007年7月16日,我國史上的第五次減刑。
伴隨而來的只是民眾的怨聲載道及政客之間的推卸責任!
到目前為止,我國史上共有五次減刑條例實施:政府曾於
1971年、1975年、1988年1991年四次減刑,1971年與1991
年是為紀念開國六十年及八十年減刑,1975年及1988年減
刑分別為追念已故總統 蔣介石、蔣經國,本次減刑則為紀
念解嚴二十週年。
在本次減刑條例施行之前,立法院曾爆發多次的意見衝突,先是為了減刑之理由是否該有「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爭執不休;後來又爆出「邱毅條款」。而就「法務部對於罪犯減刑案之政策說帖」來看,總讓人覺得內容實有不妥之處。
2007年7月16日一到,有幸獲得減刑釋放之受刑人歡欣鼓舞的離開監所,伴隨而來的只是民眾的怨聲載道及政客之間的推卸責任!
「到底是誰決議多放2000多人的」這件事情有比已經釋放出來這個事實還重要嗎?佔釋放出的受刑人總數45%的毒品犯這個數據是多麼驚人,卻沒多少人去重視這個問題,只一味的說:「不放出來就不會有人死了!」從身為公眾人物的藝人群吸毒事件至今,媒體和大眾都只是選擇性的遺忘「預防和導正」這兩個根本問題!
若是真的有心,期望政府與民意代表們多費點心思在毒害防制中心人力上,別再浪費心神做無謂的謾罵及推卸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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