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一個意外 可能讓你傾家蕩產!這樣的登山環境像話嗎?
※ 好大聖(登山客),急縱身又要跳出,被佛祖(管山官僚)翻掌一撲,把這猴王推出西天門外,將五指化作金、木、水、火、土五座聯山,喚名「五行山」(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輕輕的把他壓住。大聖被壓心中不服,蠢蠢欲動,攪得大地不安,山石滾落。《西遊記》 ※
登山有一定的風險?重則生命不保,輕則傾家蕩產?上山比上戰場還凶險?何以致之?孰令致之?近一二年來台灣政府對山、對登山的態度幾乎可以用「倒行逆施」來形容?讓登山的朋友感覺很無奈、很無力、很無法忍受?把登山搞得「大崩壞」,真是前所未見?公部門狠K山友絕不手軟!中央執政的龜縮無擔當,致令各個地方政府卯起來把登山客「敲骨吸髓」,剝皮再剝皮?近些年好不容易才見方興未艾的登山風氣逐漸熱絡,卻被亂搞的政策給摧殘得奄奄一息?難道登山的朋友只能無語問蒼天嗎?與登山有關的偌大產業業者以及廣大的山友們還「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嗎?這是台灣登山史上的「傷口」,還任其潰爛發臭生蛆嗎?
今(2018)年9月初有一葉姓山友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因傷叫直升機載下山,引發社會輿論大加譴責,南投消防局在第一時間就先對葉姓山友開出13萬元的「舉發單」,還強調一定會針對此救援費用提出「索賠」。日昨(2018.10.04)報載這個索賠清單出爐,索賠金額創台灣登山史的空前新高,但保證絕對不是絕後的新高!這消息看在登山朋友眼中,只能用「眼冒金星」加上「褲底全濕」來形容?大家不妨再將這份總金額238萬7055元的清單攤開來檢視一下,看看這個政府究竟有多狠,難怪有「中央政府如虎豹、地方政府如豺狼」之譏:(已有山友針對懲罰清單細項、比例原則與適法性等提出批判,就此百岳老查暫時按下,容或他日再作分解)
1.違反自治條例方面:南投縣消防局依據其自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早先就對葉姓山友開出13萬元舉發單,包括:A.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罰3萬元,B.未依規定辦理登山保險及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各罰5萬元;後來發覺葉某有投保登山險,所以扣除5萬元,罰款為8萬元。
2.搜救人員超勤方面:此次救援出動13名搜救人員(12名警消及1名義消)的超勤及執勤物資費用,合計8萬3922元。
3.直升機救援方面:消防局說,空勤總隊表示出勤費用採「時」作為計算標準,包括機組人員人事費、油料費、保養維護費等林林總總都包括其中,每小時費用為19萬4727元,此次救援飛了5趟合計11小時又25分鐘,費用為222萬3133元。
4.百岳老查以為:空勤總隊怎不自己出面把收費明細表公布,本次的出勤是那一位長官說要收費的?這收費行情經得起檢驗嗎?消防單位幫你們說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消防單位依據什麼可以幫你們出面收錢?你們又依據什麼要收錢?要收錢為什麼不自己出面要呢?山友們深覺消防局這個求償清單有很大的「爭議性」?
公部門對老百姓「求償」是很嚴重的事、是很慎重的事、更是很明確的事!如今一個地方消防局依自訂的「規矩」,在單據上逕填入項目及額度,這個求償清單就這樣定了嗎?真是吃老百姓夠夠!登山違規生事的這個罰款總金額「搞定」,南投縣消防局承辦人就可以上簽給權責長官核定後,據以發文給葉姓山友,促其於期限內繳清款項。這個催款單有如索命符,急急如律令,由於這個「求償」金額龐大,消防局建議將罰款繳納時間從一般案件的1個月內放寬至3個月內。
最可憐這位迄今仍「似在作夢」的葉姓山友,辛辛苦苦爬電線桿是台電配電基層員工服務27年,不意在山上犯了一個過失,就這樣從職場上申請退休或被申請退休?據悉,將近300萬元的退休金用來支付南投消防局這筆238萬7055元的求償金,還剩幾塊錢呢(這一生的心血辛苦所得就因為一次爬山的不小心而幾乎泡湯)?葉姓山友在收到這個繳錢公文後,若沒有提出「異議」,這「局勢」大概就底定了?若你抗拒不繳這筆錢,似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就會來「催繳」,由不得你不繳?嗚呼,爬山而致傾家蕩產,莫此為甚!登山成為「畏途」,恐怖啊!諷刺啊!台灣引以為傲的這個「民主」,似已成糞土?想問執政的中央政府,這是怎麼回事?
把山林還給人民!記得2003年7月18日,苗栗縣政府強拆大埔4戶民宅,引發「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之一連串社會運動(這個拆政府行動在台北的場,百岳老查幾乎場場與役),當時就有民眾說,「要讓無視於人民守護家園血淚的政府,看見公義的顏色;如果道德與禮貌已成為政府要求人民卑躬屈膝的標準,那麼人民就會讓政府看見憤怒與不滿帶來的持續戰鬥」。今天,對群龍無首的地方諸侯來說,真是個「天賜良機」(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名言),對登山客訂出這種「剝皮」管理條例,一則肥了政府瘦了百姓,二則讓百姓視登山為畏途,三則沒登山就沒山難、就沒山搜勤務,一舉數得,可謂天縱地方政府這消防英明!(這還須要中央政府嗎?)
是痛,登山之痛!政府總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處處顯示政府背離人民的託付?如今,政府壟斷行政專權,將山林納為禁臠,在「依法行政」的唬弄下,升斗小民想爬個山,也只能在「紅線」上翻滾掙扎或徬徨?雖說已經解嚴31年,但是威權遺緒及殘餘思維並沒有完全從政府體制中被導正或清除,上自中央政府的怠惰失職,任由地方政府對管山這乙節「胡搞瞎扯」一通,政府公信力及其所訂的處罰條例之「合法性」蕩然?似乎,「這個無良政府正在邀請革命,人民將被迫走上街頭,我們相信公民力量生生不息,展開各式街頭行動、文化干擾、體制改革,務使礫土再生繁花。(2013年農陣宣言)」登山界,有可能出現當年苗栗大埔「拆政府」之風雲嗎?有可能讓登山這處礫土再生繁花嗎?
~ 百岳老查 2018.10.08.
附 記:
1.照片一,引自2014.06.30.蘋果日報。是台電招考830名須爬電桿的配電線路維護、抄表等基層人員,訓練期月薪23000元,高中職畢可報考,竟吸引11名博士、2100多名碩士,及12000多名大學畢業者報考,創台電碩博士報考藍領職務人數新高。職缺內容包括須在街頭爬電桿的配電線路維護、須登高塔的高空輸電線路維護、須上山或下洞道變電設備維護,還有抄表及電機維修等,多是須高體力或輪班的辛苦職缺。
2.照片二,引自2018.09.21.中時電子報。葉男還被搜出是「叫機」救援的「累犯」,早在2014年,他就曾聲稱腳扭傷,於海拔3525公尺的可樂可樂安山求救,當時海鷗直升機飛了3趟救他。據蘋果報導,葉男的二弟在彰化消防局服務,他透過單位主管表示,因家庭因素,大哥已經20多年沒和家人聯繫,這次事件,同樣身為警消的他,頗感無奈。
百岳老查回應1:
衙門深九重,哀號遍萬里。罰到山民哭途窮,荷包乾扁心無力,山上只好風雨煮寒食,破鍋燒野菜。登山意外總難免,此時夜雨獨傷神,萬一直升機載下山,一則罵名久傳揚,二則典妻鬻子繳罰金?魂驚湯火,悔不當初要爬山,一旦出事苦難當,不如好讓青山埋硬骨,免得剝皮之後全家喝北風?
嗚呼,難覓寒枝可棲身,驚起卻回望,有恨無處訴?勸君莫登山,登山成罪人?「惹禍」之後無寧日,深自閉塞,扁舟草屨,豈敢再作山水夢,只得與底層雜處,或可暫避酸民所推罵,久之或盼漸不為人所識矣?登山夢,一場惡夢! ~ 百岳老查 2018.10.08.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