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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重建條例民間公聽會(一)原民重建要自主

2009/08/28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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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行政院院會於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黨團21日已協商決定「25日、26日及27日召開臨時會,草案逕付二讀,且不提復議,最後一天前一定要完成三讀。」,也就是說,從13日晚上行政院宣布要草擬特別條例開始,攸關數萬災民永久家園要如何重建的法制,在短短14天內,就要被草率決定。

審視這部草案,處處充滿反民主、侵犯人權、漠視生態與原住民文化的恣意規定。短短24小時內,論者已提出之批評即包括:「缺乏地方參與重建決策的機制,缺乏在地觀點的產業重建,缺乏生活重建專章」、「完全沒有原住民參與遷村決策的機制」、「政府似乎要跳過安置機制,讓具備龐大募款能力的慈善團體,直接來興建房屋。這種由上而下的安排,缺乏對原住民災民的尊重,沒有思考到如何保護他們的文化、經濟圈。」(參見苦勞報導《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台灣綠黨亦發表聲明「重建條例第十三條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由最該對八八水災負責的水保與水利『機關會勘』取代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根本是『請鬼提藥單』」「強制遷村並無配套措施,將造成台灣人權的嚴重倒退。」,然而,這樣的聲音,卻無法被主流媒體及政府重視。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在立法院臨時會開議前一天,舉辦民間公聽會,廣邀社運團體、地區自救會代表與學者專家出席,讓民間的意見發聲。並將在最快的時間內,將會議記錄發送給媒體、朝野黨團及全部112位立法委員。莫拉克已造成了數百位死難者,140多億的農業財務損失,但錯誤的政策所導致民主、人權與生態的浩劫遠甚於天災。在此家鄉重建的關鍵時刻,立法院必須傾聽民意,審慎做好把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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