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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姚丁支持公民參與,全國半數縣市沒回應

2018/11/0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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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簡稱公民會)於11月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開「2018縣市長候選人支持『公民參與』連署」。公民會提出八項「公民參與」建言,呼籲全國二十二縣市長候選人支持並提出「公民參與政見」,以展現對「公民參與」議題的重視與決心。本連署活動於2018年10月12日展開,原定回覆日期至10月25日截止。各縣市長候選人至11月6日陸續回傳。

 

  「公民參與」議題共有八個縣市的12位縣市長候選人連署,包含:台北市姚文智(民)、柯文哲(無)、丁守中(國),桃園市陳學聖(國)、朱梅雪(無),台南市蘇煥智(無),高雄市陳其邁(民),基隆市謝立功(國),新竹縣葉芳棟(無),嘉義市黃敏惠(國),金門縣楊鎮浯(國)、陳福海(無)。另外,南投縣林明溱(國)雖未連署,但另函回覆;台南市黃偉哲(民)也同意承諾書大方向,雖未連署但提供聲明稿回應。

照片

  姚文智於連署書附註:近四年台北市政府實施之ivoting、參與式預算形同虛設,亦請留意。柯文哲另提供附帶說明(詳如附件),指出台北市政府秉持「開放政府、公開透明、全民參與」之精神,對於支持「公民參與」承諾書的八點訴求,均已逐步落實中,也納入未來可執行之公民參與政策或制度中。特別針對本會「公民參與」建言第四、六、七點提出說明。

  今年競選連任的南投縣長林明溱(國)雖未連署,但另函回覆表示:承諾書多項內容本府已陸續推動中,未來亦將賡續積極推動或催生公民參與相關政策。台南市民進黨候選人黃偉哲也同意承諾書大方向,雖未連署但提供聲明稿回應:願意積極推動公民參與,透過開放政府徹底公開市政資訊,並以多元方式增加市民直接表達意見的權利,一來提振市民對市府的信任感,二來嘗試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相信對民主深化有正面意義。

  公民會理事長何宗勳表示「公民參與」作為一個前瞻性的公共議題,在此次「2018年縣市長候選人公民參與承諾書」連署情況不如預期:六都當中,新北市及台中市的候選人都無簽署;縣市部分,只有基隆市、新竹縣、嘉義市、金門縣有支持連署。只有台北市因為是推動公民參與的標竿性地區,現任市長柯文哲、民進黨候選人姚文智、國民黨候選人丁守中皆表態支持連署。由此可知,台灣各縣市長候選人普遍對「公民參與」議題的重要性不夠了解。呼籲各縣市長候選人為上任後的「公民參與」政策及早準備。

各公民團體也針對縣市回覆情況進行評論如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既然是代議者,就有責任清楚表達自己的態度,哪怕是沒意見,高傲的不理選民對他的提問,這是失格的!如同黑心商品,成份不明與標示不實!人民如何託付?應該給予譴責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副理事長陳銘彬指出:「公民參與」也有100多個國家在實施;然而在台灣,相較於拚經濟與標榜政績的大型建設的開發思維,「公民參與」議題並非政客優先思考的施政項目,甚至很多政客更欠缺這方面的進步思維,由簽署統計表可見一斑:22縣市中,「公民參與」沒連署的縣市比例(14/22)未過半數。

  以身為高雄人而言,除了候選人陳其邁簽署以外,其他3位都未回應,實在令人失望,尤其是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高舉改革的大旗,卻缺乏進步的思維,如何叫市民相信其改革誠意?對於願意簽署的候選人,我們深表肯定,也期盼當選之後能確實實施;至於不願回應或沒誠意回應的候選人(例如南投縣候選人林明溱在「公民參與」議題官樣公文的函覆內容),我們呼籲選民應善用手中的選票教訓他們,讓這些政客知道人民才是主人!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桃園現任市長至今未簽署「公民參與」承諾書,想必是自認票太多,不以為意吧,觀塘換深澳都沒在怕呢!社團法人南投縣青年返鄉服務協會執行長洪志杰認為,從公民參與這份參選人連署回覆情形來看,六都候選人比起其他縣市候選人熱烈,凸顯其他縣市(非六都)的公民需要再加把勁,多多針對這個議題倡議及主張,在地方發聲,讓縣市候選人不能輕忽這股力量,請繼續加油。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辦公室主任陳明里指出:公民參與是公民的基本權益,也是落實反映民權的管道,一個參政或從政者如果不面對公民參與的權利,就是不合格的參選人。

  台中公民會館協會理事長傅東森表示:在台中市政府針對公民參與與動物保護簽署承諾書,在公民參與部分,我們認為,公民參與應該是跨局處委員會才能真正落實。台中市政府在座談會當中,雖然各局處參與代表踴躍,但主要還是民政局主辦的參與式預算。

  參與式預算的重點在公民參與,而參與的前提在實際能執行在地公民提出的預算項目,但從舉辦的時間點,並非是總預算編列期間,限縮到活動式的舉辦,預算的編列,也不是由與會代表的建議,納入年度總預算編列,流於形式,我們感到可惜。另外的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簡稱:青年議會)同樣具有代表的身份,對局處長甚至市長進行質詢,同樣是形式有餘,實質的市政建議成果不足。

  公民會理事長表示:在今年選舉過後,將會針對當選的縣市長再次提出訴求,並持續追蹤,未來四年絕對會監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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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縣市長候選人支持「公民參與」承諾書

 

一、首長施政綱要(計畫)中要包含「公民參與」的願景、目標及績效指標。

二、地方政府應成立推動「公民參與」委員會,由首長擔任主任委員。

三、政府各局處及區公所要有「公民參與」相關業務承辦人員,並在各自業務領域內研訂推動「公民參與」的計畫及相關規範。

四、須制定地方「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並主動提案生活性公投,促進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啟蒙與倡議。

五、須制定「可反映民意之調查方式(如『iVoting』)」、「參與式預算」、「公民咖啡館」、「公聽會」、「聽證會」與「座談會」等實施辦法並落實推動。

六、政府網站首頁須設立「公民參與」專區,聯結所有相關資訊,並設置友善便民的APP以供使用。

七、「環境評估」、「文資保存」、「土地徵收」等重要會議通知應於至少14日前上網公告,並開放公民旁聽。會議應錄音、錄影及直播,以及將完整會議紀錄上網公開。

八、公民參與倡議初期(四年內),地方政府應於公務人員年度培訓中,納入兩個小時「公民參與」培訓時數,內容包含認識非政府組織、政府如何與非政府組織對話、公民參與概論、公民參與工具的介紹、使用及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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