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效應」的具體實例
最近歐盟議會通過限塑令,算是「機構效應」的一個具體實例。歐盟一直朝向美國的聯邦制度在努力。但現階段還是跨國性邦聯組織,因此,實際領導權掌握在代表各會員國政府的歐盟理事會手中。歐盟議會雖然是由歐盟全體人民普選產生,但傳統以來,只能算是個花瓶單位,談不上有什麼實質功能。這一次如果能夠成功推動限塑政策,不但是歐盟議會揚名立萬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代表歐盟在走向聯邦制的路途上,又跨出了一大步。
多年來,歐盟議會似乎只是提供一個論壇,讓751席的歐盟人民代表各抒己見。但在天馬行空的討論中,終究還是能夠找到對的議題,發揮實際的影響力。我在想,聯合國是不是也應該成立一個全球人民普選產生的議會,追求人類的共同福祉,不要再讓少數大國大玩危險的叢林遊戲。
最近聽美國回來的朋友,提到美國很多的的政府功能,已經切割給人民直接管理;這樣比公民投票更為直接。例如自來水,州議會可以劃定出一些地區,由各該地區人民普選成立水資源委員會,直接自負盈虧,自行管理水源。發生缺水,或水質不佳,人民可以直接究責,權責非常清楚。公共資源是否被善用,人民也很容易看得清楚。這樣的作法,能夠真正落實「基層主義」;也就是政府事務,儘可能讓最接近人民的政府層級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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