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音寧解職事件看國內的政治生態
本來政黨敗選,負有政策決策責任的政務人員,才有下臺的義務。吳音寧是北農的總經理。總經理的工作,只是執行董事會的決策,屬於「事務官」性質,理論上,應該不必為政策負責。但不應該發生的事,為什麼會發生?
威權時期,公營事業成為退職官員的收容所,甚至是養老院。因此,外界批評「董事不懂事,監事不監視」。公營事業由誰當家,就看誰強勢。董事長強勢,就由董事長當家。總經理強勢,就由總經理當家。5個常董,只要有2個出席,就可以開會;因為1個常董可以順便代理另外1個沒有出席的常董。2個常董出席,有4個簽名,出席率80%。
聽說,當時3商銀每年都互相私下比較,調整業績。賺比較多錢的銀行,就把盈餘隱藏一些起來。賺比較少錢的,就把過去的「存糧」拿出來用。讓3家銀行的業績不要差太多。否則,表現很不好的銀行,董事長和總經理位置可能不保。表現突出的銀行,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位置,則可能會被關係更好的「權貴」搶走。
民主化以後,公營事業的職缺,仍然成為政治人物的禁臠。只要一政黨輪替,勝選政黨就有一群「饑渴難耐」的政治人物,搶成一團。最後演變成狗咬狗的嚴重內鬨。幾年後,再重演政黨輪替和搶位置的戲碼。
要解決這種惡性輪迴,根本之道,當然是要把沒有「政策任務」,沒有必要公營的事業,儘量民營化。其次,對於政黨輪替後,勝選政黨有權「撤換」的「政務官」職位,應該要有一套制度化的機制。內閣制國家,常務次長是文官之首,不隨政黨輪替。更重要的是,文官的考績升遷,有一定的制度,受到保障。政務官只負責指引政策方向,不能干預例行性事務。
依照現況,像「山手線」這種涉及千億元的重大建設,好像是林佳龍的個人決策。新市長覺得划不來,馬上可以改掉。中間似乎缺乏一套對「長遠規畫」的制度化決策機制。我很懷疑,臺中市政府到底有沒有一套長程發展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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