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共政策問題的一些探討
民進黨政府似乎用父母官心態,來治理民主國家。就以勞基法修正為例,本來是要解決勞工低薪和過勞問題,結果竟然變成管勞工假放太多,先砍勞工的7天假;接著弄出「一例一休」,讓資方也哀哀叫。理論上,砍7天假可以讓資方多賺一點錢,但政府卻沒有要求資方把這些天上掉下來的利益加薪給勞方。假設一年有200個工作天,7天就是3.5%,勞方應該可以要求加薪3.5%才對。「一例一休」更是多此一舉。勞工會過勞,是因為會被迫漫無節制的加班。所以,改革重點應該是要落實勞基法規定,遏止違反勞工意願的「強制性」加班。如果勞工真的有權可以對加班「說不」,他們本來就可以依法週休二日。
年金改革似乎也同樣有「失焦」的現象。本來面對的問題是退休基金財務缺口和政府財政負擔的問題。但常常會被扭曲成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太多,與勞工差距太大,不公不義等等。而主事者好像也沒有面對媒體,清楚說明,在推動改革前,今後各年每年的財務缺口是多少。改革後,今後各年每年可以節省多少錢;這些節省下來的錢,要如何支配?減少舉債,或加強哪些建設或社會福利。
對老舊車輛的淘汰問題,則侵犯到民主國家的基本價值,就是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權利;要把它說成「既得利益」也可以。電信業者在推動淘汰2G和3G手機政策方面,就做得很好。在預告「大限日」時,同時推出優惠方案,讓用戶樂意轉換,大幅減低推動阻力。
政府部門還有一個很大的盲點,就是「行政效率」問題。在國際競爭力評比,我國政府部門的行政效率,經常表現不佳。民眾所要的,是政府能夠真正解決他們的問題;而不是公文答覆得很快。為了趕公文時效,政府部門答覆民眾的公文,就會出現搪塞、答非所問、踢皮球種種現象。企業界不是很流行滿意度調查。政府部門似乎也有在做,但對於民眾所提「不滿意」的理由,政府部門有專責單位在作檢討工作嗎?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