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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碳稅 讓下一代能安心入睡

2009/09/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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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文/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

 國發展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近日在新發表的《2050中?能源和碳排放?告》中,建議中國四至五年內全面開徵碳稅(*1);而台灣的財政部日前公佈的「中長程財政健全方案」中,打頭陣的「綠色稅制」改革,則最快在後年就會開徵能源稅(*2)

不論是碳稅或是能源稅,全球絕不僅只有海峽兩岸在討論;像法國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在九月時也宣佈,將自明年起全面課徵碳稅,每噸碳將課徵17歐元(台幣約714元)(*3)。另一方面,美國參議院正在審議的《美國清潔能源與安全法(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of 2009, ACES)》草案裏,則針對若美國實施了碳總量管制與交易,必須也對他國課徵碳關稅(carbon tariff)的條文,也讓許多國家啟動了相關討論。
 
課徵碳稅 能抑止碳排

 從氣候變遷的角度來看,課徵碳稅、環境稅或能源稅,都是為了能夠延緩全球暖化的速度;也藉由價格手段,讓消費者能更珍惜能源的使用,並促進綠色產業的發展。畢竟覆巢之下無完卵,若人類再不阻止全球氣溫上升,現有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經濟體系,不出百年就會隨著氣候變遷加劇而跟著瓦解。

 不過,不論是產業界或是一般大眾,對於「加稅」一事總是不太舒服。當七月份由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所作的《綠色稅制之研究》報告發表後,工商團體馬上表明反對的立場;他們還語帶恐嚇地說,台灣開徵能源稅不但將使二十萬人失業,更可能使四口之家每月的能源支出,由現有的五千元爆增至一萬元(*4)

 台灣的能源稅到底有沒有開徵的必要,或許可以先從兩個層面來看。首先,課徵能源稅到底能不能阻止全球暖化;再來,課了能源稅之後,是否代表我們會繳更多的錢給政府。

價格手段 讓減碳政策更有效

 以七月所發表的《綠色稅制之研究》報告為例,依其中學者所提供的公式換算,課徵能源及環境稅之後的第十年,預估將可減少排放八千八百多萬噸溫室氣體。這樣數量的溫室氣體,大約等同於台灣今日碳污染量的三分之一。

 然而,依照學者的估算,這十年內台灣的碳排放仍會繼續成長,若僅課徵了能源與環境稅,而沒有搭配其他減碳手段的話,只能減緩碳污染量的成長,卻無法阻止排碳量年年創新高。至於馬總統在競選時所承諾,要在「2020年前將碳排放量回到2008年的水準、2025年前減至2005年的水準」,更是無法光靠能源稅與環境稅就達成目標。

 也就是說,除了課稅之外,政府仍須配合推出許多「非稅手段」,才有可能達成我國的減碳目標。

 但是,對學者而言,能源稅所代表的「價格政策」,卻能幫助其他的減碳手段。簡單舉個例子來說,台灣一般家庭每度電的電價,現只有日本的一半不到、九五無鉛汽油也比日本便宜兩成,但要台灣消費者和日本消費者一樣,主動選擇節能的電器或小客車,邏輯上是不太可能達到的。

 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就指出,任何的減碳手段,只要能配合適當的價格政策,都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他認為,唯有用課稅的方式,產業對於溫室氣體才不會浮報,而等能源與環境稅上軌道之後,國家再對碳排放量作總量管制才會有效。

 「能源稅不會是唯一的減碳作法,」蕭代基強調,很多非稅手段的減碳效果,都要配合稅制才會有用,要不然效果都會很弱。他指出必須即早將「碳」定價,才能可能達成減碳的目標。

 蕭代基的說法,某一程度也回應了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現任教於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史登教授(Nicolas Stern)的立場。史登日前在北京發表演說,指人類若要把升溫控制在兩度以內,必須藉由碳定價的方式,將全球碳排總量從今日約500億噸(50 gigatonnes)、在2030年減至350億噸、並在2050年減至200億噸(*5)。在經濟學家的眼裏,碳稅、能源稅與環境稅等碳定價手段,將會是各國減碳政策裏重要的一環。

 另外,在這次台灣賦改會提出能源與環境稅改革方案後,所引發另一個爭議點是,當能源稅或能源與環境稅開始課徵後,是否就代表每個人繳給政府的錢會倍增,甚至在十年後為國庫帶來兩千億到八千億元的稅收?

能源稅目的 非著眼充實國庫

 從整個能源稅制定方向的看來,政府並不是因為快破產了,所以才巧立名目新增一條稅收。能源稅的目的,是政府希望藉由價格手段,讓民眾能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甚至是逐步改變生活習慣。它的重點,其實是在避免能源浪費。

 或許可以這樣說,課碳稅或能源與環境稅的目的,其實某一部份是為了要「課不到稅」,讓整個社會能逐漸脫離對化石燃料的依賴。當能源的價格逐漸合理化了,大家為了不與荷包作對,自然會把節能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也就會讓整體的台灣社會,大步邁向低碳經濟的未來。

 此外,根據目前學者的規劃,能源稅也將整合現有的貨物稅、汽燃費、石油基金等;環境稅則能整合空污費、土污費,並取消印花稅及娛樂稅等,讓能源與環境的稅收更統一。而像調整綜合所得稅、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等,都是配套採取的減稅措施。

 不過,當油電價格變貴後,對某些弱勢族群而言,的確會造成另一種傷害;比如說需要生活在冷氣房裏的燒燙傷者,或是每日得仰賴洗腎機的腎毒患者等。針對這一類弱勢團體或低收入戶,政府就必須事先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讓能源與環境稅一方面能落實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卻又不會因油電價格上揚,對弱勢團體造成傷害。

綠稅改革 創造綠領機會

 最後,就是有關開徵能源稅後,究竟會不會造成大規模的失業潮。這樣的論戰其實不只在台灣,在準備開徵碳稅的法國、或是遊說團體發達的美國,工商團體一但警覺到過去不用負擔的外部污染成本,必須要開始羅列在內部損益的報表時,很自然地就會開始反彈。

 暫且不論「少數人賺錢、多數人糟殃」的環境正義論述,或是像「在一個死亡的行星上,是沒有經濟行為的」這類警語,行政機關在國會遊說能源與環境稅時,絕不能忽略在碳稅開徵後,對台灣社會要多強調其所可能帶來的新工作機會。

 就像當美國審議中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之前在通過眾議院表決時,許多議員都強調這項法案,將帶來許多的綠領工作;同樣的在台灣,不論是能源與環境稅或碳排放交易體系,都會使更多綠領工作職缺愈來愈多,或許已喊了幾十年的產業轉型,可借由碳稅或能源稅的力道大力開展。

 台灣這幾年的經濟表現,早該名列在已開發國家之列,而台灣2006年的人均碳排放量是13.2噸,也已比我們競爭對手日本的9.8噸及南韓的10.4噸要高,和歐盟的人均碳排量差不多(*5)。現在不論是歐盟、日本或是南韓,都已開始對2020年訂出更積極的目標,台灣如果不更快採取如碳稅等減碳作為,終將和人均碳排接近20噸的美國、加拿大與澳洲一般,成為全球氣候危機的共同正犯。

 為了人類能繼續在地球上生存,不論像是碳稅、碳排放總量管制、甚或是像在太空放鏡子等地球工程,正是全球各國正共同討論的方向。對於中產階級而言,這正是目賭全球社會進行綠色革命的時代,如果中產階級能站對方向,讓社會朝向更低碳的方向前進,則它不只能繼續保有中產階段現有的財富,更等同為將來年老的自己,買了一份關於氣候安全的保險;也才能為我們正細心呵護的下一代,爭取到更安全生存在地球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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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未驗證) ・ 2009/09/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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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未驗證) ・ 2009/09/28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