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票前進美國8:由病毒談不在籍投票的迫切需要
文:張天鷞(社團法人負數票協會理事長)
在 El Cerrito 剛剛開始收集連署簽名兩周,就碰到加州灣區六"縣"County率先下令開始居家限制。除了少數必要商店員工和公務員,大多數人都被要求留在家中,非必要不得外出。
我們的反對票公投連署和其他公投案當然也不得不暫停。負責連署的公司負責人說有一些公投提案人已向加州政府提出申請要求延長連署時間。
我和律師商量後知道我們個案的進度有三種可能:首先,最壞情況是在7月21日(政府立案後六個月前仍未達連署門檻2,446人,則前功盡棄。但可以重新提案,連署,沒有時間或次數限制。
其次是若在6月4日之後,7月21日之前才達連署門檻,就趕不上今年11月3日的大選,此案就要到2年後的普選才能投票。
最好是在6月4日之前完成連署送件,那就看灣區何日取消目前的居家令。目前情況並不樂觀.。
到三月底,美國已有14個州因為病毒影響,延後總統大選的提名初選。而且有4個州已宣佈因為病毒影響暫訂大選可以郵寄投票,加入其他本來就有郵寄投票的各州(見圖)。美國的郵寄投票在我國就等同不在籍投票。
檢視我國公投法第25條,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下一個公投日訂在明年8月28日,距今不遠,中選會公佈實施方式了嗎?萬一冠狀病毒復發,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基本民權不就是需要有郵寄方法或電子投票來執行嗎??
我也請教美國律師有關加州電子連署的問題,他立刻提供了在加州有一位 Michael Freeman Liddell 努力推動一個公投案要求修法允許公投電子連署,摘要如下:
(a)No later than 180 days after this section takes effec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develop a system that allows a voter to view initiative, referendum, and recall petitions on the Secretary of State's Internet Web site and do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1)Provide necessary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and electronically sign the petition directly on the Secretary of State's Internet Web site.
(2)Download, print, and sign a document in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that contains a copy of the petition and space for the signer to provide necessary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b)The system develop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a) shall enable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verify the authenticity of an electronic signature.
上述的第二選項和負數票協會官網已建置的連署系統雷同。認同我們公投案者可以在手機上到官網,填連署表格、簽名、提供email,就可以立刻收到簽妥表格的pdf檔。每個手機都有個別ip地址,所以也很難有抄名冊造假的事。
https://www.negativevote.org/vote/step1.html
反觀國內公投法明文規定政府要建置的電子連署進度:前中選會主委劉義周在公開場合回答問題時曾說過在他任內時已完成,包括競選總統的提名用電子連署,"只差測試"。為什麼兩年多過去了仍然沒有完成"測試"?是不能還是不為?看看口罩實名制:
唐鳳在3月15日自己臉書中寫到:“第一,「口罩實名制 2.0」的預購網站,是從財政部報稅軟體改版而成,取其系統穩定,又可立即上線等優點。不過,此系統需要搭配讀卡機,以便讀取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但只能在電腦上運作,對於手機使用者不夠友善。
有鑑於此,為了讓絕大多數的國人都有相同機會使用「口罩實名制2.0」,因此政院團隊便決定串接「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手機服務,並大幅擴充前後端系統的流量,來因應實際的需求。”
口罩實名制做的又快又好,值得讚。行政院是否應該請唐政委去中選會協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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