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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期易變質 藥師表示不建議服用

2020/10/2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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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正值換季期間,變化莫測的天氣容易讓人出現感冒症狀。除了到診所看醫生,有些人也會選擇服用販賣式的感冒藥。長春月刊指出,服用了過期壞掉的藥,附於藥物上的毒素就會侵襲肝、腎器官,直接破壞肝臟細胞及腎臟細胞。

天氣逐漸轉涼,感冒的人數也可能增加。但沒吃完感冒藥是否還能再繼續服用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清楚。藥師建議,藥丸或藥水放久了本身成分會產生變質,應依照藥品包裝上的有效期限內服用,若藥物已經過期仍服用,引發的不確定狀況,在醫學上也難以保證。天康藥局藥師宋妤瑄表示:

「基本上是不能吃的,因為藥物過期的話會有一些變質的問題,還有一些存放的因素,所以我們會建議如過過期的話就不要吃。目前法規規定上面都會有批號跟效期,看他批號跟效期都可以分辨是否過期。過期藥品可能只是藥價降低可能還有部分作用存在,會不會引發什麼問題或疾病比較沒辦法確定,但在有未知或安全疑慮的情況下不建議服用。」

藥物本身就是化學產物,過期的藥物可能變質的情況依照環境及時間而有不確定性。因此在藥品上的處理不能過於隨便,常見藥品丟棄於一般垃圾即可,但具危險性的藥物在處理上就需要更加謹慎,若直接棄於水溝或掩埋在土裡,將會造成水源及土壤污染。宋妤瑄表示:

「如果是一般錠劑非危險性用藥直接丟在一般廢棄物就好,除非是危險性藥品的話,可能要另外存放在一個地方,可以送去醫院、衛生所或是藥局都會幫你處裡。」

服用藥物無非是要提升自身免疫或治療疾病,但在服用上也需多加注意藥物的有效期限,若是誤食了過期藥品導致身體產生不適也應該盡早就醫檢查,以免引發更嚴重後果。

以上新聞由華岡電台記者 周亞瑟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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