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臺北縣社區營造人才培訓活動
報名表詳見:文化局社造E網佈告欄「99 年度臺北縣社區營造人才培訓活動報名簡章」
一、活動依據:本案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度縣市層級社區營造輔導計畫」辦理。二、活動目標:本計畫以能展現社區或鄉鎮特色
為推動重點,培育社區經營管理的種子人才,將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宣導,帶領大家發掘社區特色與地方資源,並邀集推動社區營造活動有成
的社區菁英作經驗分享。
三、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3.承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4.執行單位:臺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
四、參加辦法
1.研習課程:
A.-社造人才培訓基礎課程-社區/立案社團(適合起步及潛力社區)
B.-社造人才培訓基礎課程-公寓大廈(適合起步的公寓大廈)
C. -社造人才培訓見學-體現生活新魅力
D、E-社造人才培訓主題課程-社區/立案社團/公寓大廈(適合成熟社區)
2.活動日期:
A.99年6月5-6日星期六-日(基礎型-社區/立案社團)
B.99年6月12-13日星期六-日(基礎型-公寓大廈)
C.99年6月17日星期四 (基礎營造主題見學-體現生活新魅力)
D.99年6月19日星期六(主題課程-堅持‧凝聚‧再出發)
E.99年6月20日星期日(主題課程-低碳綠活新北市)
3.研習地點:
A場-臺北縣新店市下城社區活動中心(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一段281巷6號 )B場-臺北縣新店市下城社區活動中心(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
一段281巷6號 )
C場-三峽白雞山莊
D場-臺北縣新店市下城社區活動中心(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一段281巷6號)
E場-臺北縣新店市下城社區活動中心(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一段281巷6號)
4.參加對象:
A.起步社區:從未有社區營造經驗者。
潛力社區:曾獲得社區營造相關補助,但並未接受完整之社造課程與訓練。
B.公寓大廈:指居住於公寓大廈,對公寓大廈相關議題感興趣者,但從未有社造經驗或並未接受過完整的社造課程與訓練。
C.完成A或B課程之社區
D、E成熟社區(含公寓大廈):指已受過文化局社造基礎課程培訓以及曾獲得社區營造相關補助,且有實際營造經驗,並已組織在地工作團隊,具備可持續經營能力之社區。主題工作坊,以激發創意、開創動力、相互培力的互動式課程為設計主軸。每一報名社區須有三名工作團隊共同參與。
6.參加人數:
100人,額滿為止。
6月17日以35人為限,額滿為止。
7.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9年5 月24 日為止,開放傳真報名(FAX:2751-9881)。
8.報名方式:
(1)將報名表以MAIL的方式寄到 target1@ms19.hinet.net
(2)將報名表以傳真的方式傳到 FAX:02-2751-9881
報名表寄出後,請與報名單位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到。TEL:02-2751-9856
9.錄取名單:
99年5月27日公布於本縣社區總體營造網站(www.community.tpc.gov.tw-最新消息-公告),不另函通知。
10.注意事項:
(1)本課程全程免付費用。請自備茶水;可代訂午餐,費用為新台幣80元整。
(2)全程參與社區人才研習基礎課程及主題課程之學員,得核發結業證書。
(3)本次(或93-98年度)培訓活動結業學員或於96-98年社區大學修習社區營造課程結業者,可參加今年度社區營造點徵選。
(4)99年度營造點甄選方式,採取基礎型提案、競爭型提案。
(詳見99年度臺北縣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
◎基礎型提案:
*提案對象:
1.起步社區(註:指從未有社區營造經驗者)或潛力社區(註:指曾獲得其他單位之社區營造相關補助,但並未接受完整之社造課程培訓
者)。
2.必須參與社造人才培訓基礎課程(社區:6月5日~6日。公寓大廈:6月12~13日。)
*提案內容:
營造工作必須包括「社區基礎調查」、「社區特色發掘」、「未來營造方向」(包括社區防災、社區環境改善、社區社福醫療、社區空間
景觀、社區環境教育推廣、社區劇場或公民美學意識等面向均可)或「健全與活化社區組織」或「社區工作團隊培育規劃」等,以製作社區資
源(故事)地圖為佳。
*審查方式及流程:書面提案→資格審查→期前訪視→模擬簡報→提案簡報→審查結果通知
*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柒萬元及原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限(每案至少須自籌百分之二十費用)。
◎競爭型提案:
*提案對象:
1.成熟社區(註:指已受過文化局社造基礎課程培訓,且有實際營造經驗,並已組織在地工作團隊,具備可持續經營能力之社區。)
2. 必須參與社造人才培訓主題課程(6月19日、6月20日)。
*提案方向:營造工作必須包括「跨社區連結機制操作」或「社區工作團隊運作」或「發展地方特色」等具永續能力之工作議題。
*計畫書:必須包括: 「社區自我診斷表」、「營造目標」、「社區各式資源調查與運用」、「執行策略」、「分工」、「期程」、「效益
」..等,計劃執行期間須辦理至少一場該計畫公開說明討論會議。。
*審查方式及流程:書面提案→資格審查→期前訪視→模擬簡報→提案簡報→審查結果通知
*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拾萬元及原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限(每案至少須自籌百分之二十費用)。
◎99年度營造點提案截止日期:符合提案資格之申請單位擬具計畫書及備妥相關資料(免備文),於99年 6月24日至6月28日止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地址:220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99年度臺北縣社區營造點補助」字樣,未於提案期限內送件,概不受理。
◎99年度營造點提案模擬簡報日期99年7月10日。
◎99年度營造點提案簡報日期:
基礎型:99年7月12日。
競爭型:99年7月13日
11.洽詢電話:臺北縣社區營造中心02-2751-9856(謝小姐、羅先生)。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