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8億的電影「十月圍城」,突顯出各方義士揭竿而起、前仆後繼、義無反顧的熱血精神,令人熱血澎湃、動容不已。所捍衛的就是一個真民主、真自由的「天賦人權」價值,沒有這種「傻勁」,我們可能都還置身於列強割據的
次等殖民地中,不會有一中一台之爭!
回顧去年,台灣正湧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捍衛租稅人權」風潮,從擁有超過110位資深律師作為後盾的陳長文大律師,個人地契稅遭國稅局溢徵收而打官司慘遭敗訴後,深刻體會到國稅局的無理顢頇與行政法院的官官相護惡習,誓言護衛租稅人權:「要學唐吉訶德向風車不停地打去」!而後經立委質詢與提案通過「陳長文條款」;接下來,藝人從A 咖到F咖,都因國稅局認定收入為「薪資所得」而非「執行業務所得」,號稱有四百位將遭補稅與罰緩,其中金額超過上千萬的名模林志玲欠稅案最受社會矚目,該案歷經立委質詢要求財政部檢討後,也通過「林志玲條款」,真令人不禁懷疑: 台灣7章21條的「稅捐稽徵法」,真的訂的這麼差嗎?至於欠稅案官司勝訴,卻又遭國稅局開單的大小S與原本就敗訴遭追繳628萬的蕭薔,則仍陷於痛苦的訴願與訴訟中,積欠8百多萬稅金罰緩的賀一航,甚至面臨被管收的命運!直到9月底,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提出「全台 420萬件欠稅欠費案總金額逾4千億」的追討行動專案,才引爆人民長期以來對於「租稅人權」遭受國稅局侵害的憤怒。去年12月4日,中國人權協會更因應時勢民意,宣告今年增列「租稅人權」為第12項監督台灣人權現狀的新指標!
今年1月2日報載最高行政法院對稅捐事件上訴終結件數,占全體上訴該院的行政訴訟事件比例,高居該法院30項分類事件的第1名,充分凸顯出真正的庶民民怨項目應為「租稅案件核課不公」!近日鴻海郭董更針對財政部希望將「員工分紅制度」費用化的政策高分貝回應:「我願意跟財政部長辯論,而且一個人抵三個人,他是辯不過我的」,並批評該做法:「財政部只知抽稅,卻不知培養稅基」。
此言真是「一語道破」,其實治國也有相同的簡單邏輯,當公司能「員工努力、公司賺錢、分紅鼓勵、凝聚向心力」時,絕對是良性循環,反則是「剝削員工、公司賠錢、減薪補洞、爭相離職」,公司就鐵垮;若能參酌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長洪道子博士於人權專刊中為文「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的誠摯呼籲,體認
人民為國家根本,法律是公務員依循的規矩,遵從行政程序法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依法行政,根本就不需修法,國稅局得依法撤銷錯誤處分,上級機關財政部也可以依法撤銷原處分,有效化解民怨!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因應租稅民怨高漲局勢,稅捐單位應多體悟十月圍城的義士精神,以保護人民財產權「民主、自由」的精神,過則勿憚改,方為富民強國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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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是一把劍,一旦在歹念人的手上,老百姓鐵定慘慘慘慘慘!!可憐老百姓啊,公務員的薪水還是你貢獻出來的,結果被人濫用公權力惡劣對待的也是你啊。握有公權力的,享權玩法,他們的長官都不覺得怎麼樣,你老百姓有多大能耐能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