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長照困境 需要你我一同重視|露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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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德今天舉行個案研討,邀請疾管署、長照司、台中市疾病管制科、照護科、醫院個管師及社工師、長照機構等代表出席,共同研議如何串接資源,以協助有長照需求的個案。

#重重阻礙的感染者長照門檻

個案阿龍(化名)四十多歲,有多重共病,需要洗腎,有身障及低收入戶身分,因為其他共病意識不清,被送醫住院治療,病況穩定後,雖然醫師評估案主自理能力不佳,需要有人照顧,所以建議案主進入機構安置比較好,但從去年六月一直找不到能安置的台中機構,只好先返家,申請居家服務。

醫院社工提到,當時台中兩家的友善長照機構皆已經滿床,在聯繫其他機構時,在還未傳病摘前,許多單位是表示可以協助,但傳完病摘,便接到對方說沒有床位或是直接說他們沒有辦法服務愛滋感染者。

除了遇到長照單位拒收外,也面臨願意洗腎的醫院沒有交通車接送,或是有交通車的診所不願意服務愛滋感染者,造成服務輸送不連續的情況,也因為阿龍年紀未到老年,部分以老福法建置的機構便無法收治。

有工作者提到有些診所因為機台不多,在目前需要洗腎的患者眾多的情況下,便可能會不願意服務需要特別清消的患者,也有詢問過,為什麼有些洗腎中心B、C肝患者的清消只需要一次,但愛滋感染者卻需要兩次,該中心的工作者則回應是為了安撫來洗腎的其他民眾,讓他們安心。

阿龍目前雖然媒合居家服務,但長照補助的額度遠遠不足案主的照顧需求,許多補助都花費在陪伴個案洗腎上,而阿龍自理能力較差,無法穩定服藥或飲食上無法因應生理狀況自我調整,因此健康狀況反而令人擔憂,如果能進機構,對阿龍比較有幫助。

#搭起友善的橋,一起撐起感染者的需要

在今天的討論後,已經有彰化友善安置單位及醫療系統願意協助案主,阿龍所需要負擔的額外費用也有單位願意協助,串聯起長照、醫療及社政的資源。但為了能避免後續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除了相關資源單位的溝通宣導,是否有獎勵辦法促進相關機構服務愛滋感染者,並盤點友善資源,未來才可以快速因應朋友們的需求。

本會秘書長森杰最後建議,應落實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不能拒絕服務感染者的規定,拒收的單位釐清原委後,如有歧視事實應該懲處;另外感染者有提早老化的現象,法規上感染者的老年年齡應提早,才不會受限於法規,順利銜接上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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