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2022年04月30日早上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99巷口人行道上停機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員說沒違停?不能舉發?警車車尾卻停在斑馬線!
警員有讀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之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受理機關:警察局信義分局
回覆機關:警察局信義分局
回覆日期:2022/05/05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轄吳興街99巷與莊敬路口人行道停放機車及警備車停放位置疑義一事,本分局說明如下:
本案經查主管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於該處設有「騎樓」禁止停車牌面,惟該路段人行道部分該處並未公告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措施,本市除設置有「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禁止停車標誌」牌面之路段禁止於人行道、騎樓停車外,其餘路段並未禁止,合先敘明。
經本分局派員前往現地稽查,該址車輛停放並無違規,尚難據以舉發,現已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周邊違規取締,以維行人通行順暢。
本分局現已函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依權責研議該址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措施可行性,以維行人通行安全。
另關於您反映警備車停放位置疑義一節,查該警備車係於該處執行任務,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警備車於執行任務時,得不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有關臨時停車、停車地點之限制,惟顧及現地通行安全,本分局將利用各種集會時機教育同仁執行任務時,應慎選停車地點,避免影響人車通行。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敬復
承辦人:陳冠豪
聯絡電話:02-2723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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