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服用要注意 用法用量不可輕忽
在新冠疫情肆虐之下,許多民眾感冒時為了減少染疫風險,寧可選擇至藥房購買成藥,而不是親自走進診所或是醫院看病。相較於醫生開立的處方籤,市售成藥的藥效與副作用確實比較溫和,並且副作用帶來的風險比較低,但是在服用藥物的時候仍須注意與遵照藥品仿單的用法及用量。
台灣藥品安全性分級制度是依照使用風險性的高低分成三級,處方藥、指示藥、以及成藥。處方藥必須經由醫師診斷及處方後,才能由藥師進行調劑提供給病患。指示藥不需經由醫師處方,但要有醫師或藥師依照症狀評估及指示後才可以購買。成藥則因為要降低風險,將主要成分減少為原本的一半到三分之一,因此民眾可自行購買。陽明藥局藥師黃書涵表示:
「一般架上ODC就是所謂指示用藥,他就是對應症狀去使用就可以了,那醫師處方用藥他就有所謂劑量上的問題,基本上都一定有功效。症狀嚴重的話當然就是要經過醫師處方幫你診斷情況下去開藥,一般這些指示用藥可能就是讓你只是輕微的小感冒、腸胃不適,在症狀不是很不舒服或臨時找不到醫生的情況下,想找一些舒緩的,基本上是這樣子。」
雖然成藥的藥效較為溫和,但是仍有可能造成副作用。例如服用過量乙醯胺酚的止痛藥會導致嚴重的肝損傷、服用含有抗組織胺的綜合感冒藥容易造成嗜睡等等。而疫情間最常被使用於舒緩疫苗副作用的普拿疼,就含有乙醯胺酚的成分。黃書涵表示:
「普拿疼就屬於指示用藥,基本上它用藥時間已經很長了,是一個相對安全的藥物。而且它也沒有其他的功效,就只有單純的退燒、止痛而已。但是相對的它也是有過量的危險情況,因為這藥本身是肝臟代謝,如果連續投入大量還是會有肝臟急性衰竭的問題。」
服用藥物之前,務必詳閱藥品外盒說明,確認用途、警語、注意事項、副作用等等。購買前也可與醫師或藥師諮詢,若有使用其他藥品也應該主動告知,瞭解正確使用藥品資訊。確實遵守正確用法與用量,才能確保用藥安全。
以上新聞由華岡電台記者 吳芷妡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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