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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多元化?前法官陳志祥反對其說 談國民法官制的缺點

2022/11/2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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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洪綵吟|報導

 

  《國民法官法》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制度目的為希望審判過程中能加入各行各業的多元經驗與想法,得以和法律專業對話及溝通了解,使判決擁有更全面視角,也反映一般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經過多次試辦,支持者數不勝數,但國民法官制度真有這麼好嗎?

  曾擔任法官的文大法律系陳志祥副教授大力表示反對,並痛斥這個法案簡直是在『草菅人命』。

  國民法官制度條文中帶有排除法學專業人士的意味在,如曾擔任過法官、檢察官、法學教授等人,都是無法擔任國民法官。依照目前規定,可審理案件經簡單分類,為減少符合條件的案件數,僅最低刑度10年以上及故意犯罪致死兩種,而這都可說是重罪。

  所以陳志祥認為,將沒有法學基礎的人和重大刑事案件放在一起,是最糟糕的選擇。「沒有法學知識的人怎麼能幫人定罪呢?」陳志祥說道。未經專業訓練的人大多很容易動情緒,如果國民法官情緒一激動,就群情激憤把犯人判死刑,就算一年僅發生一起,也是相當重大的失誤,除了氣憤,也覺得這是對多年培養下的專業不尊重,「這種政策不叫草菅人命叫什麼!」。

  民國76年起,「人民觀審制度」出現,可說是現在國民法官制度前身,兩個制度大致相同,其中與國民法官制度不同地方,是觀審員在定罪階段只能「提出意見」,而沒有最終表決權,最主要作用是監督法官。

  陳志祥當初正是基隆地方法院第一場主持觀審制法官,而他更支持觀審制,因國民法官的「表決制度不合理」。在國民法庭上,國民法官配置六人,職業法官三人,雖規定上必須國民法官及專業法官都有票才得判死刑,但國民法官票數比專業的還多,若真發生不理性案件,專業法官的票數將無法挽回。

  同為法律系副教授的法學組主任黃宗旻表示,法官在法庭上的判決,可能會因輿論壓力而刻意將刑度判重,國民法官因沒有這個壓力,故可以解決這個弊端。但陳教授則反對,認為經過多年專業訓練的法官不會發生這種問題,並說:「如果專業法官會為了輿論而迎合人民,那又何談『專業』?」。

  基於以上理由,雖然這個制度對司法透明化有很大幫助,但陳教授認為,制度應改為讓國民法官參與「影響較小的罪」而非重罪,如財產罪等,若發生失誤,造成的損害將較小。「如果只是要學習司法流程,小案件也是一樣的。」減少國民法庭數量或取消表決權,都是可參考的作法。

照片

■陳志祥教授表明自己極端反對國民法官制度。攝|洪綵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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