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圀傳媒/ 台北報導】
目前依台灣的現行法規,雖然電動滑板車歸類為「慢車」,但不得行駛於道路和人行道上,只能在非屬道路的私人場域,或封閉場域地方使用,而且《地方自治條例》禁止,也是不能騎,除此之外,電動獨輪車也比照辦理。不過政府此舉也引來環保人士、交通改革人士批評,畢竟這些運具在歐美是很常見的新興代步工具,體積比機車小,也更符合減碳趨勢。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也對這樣的管理方式表示搖頭,她在臉書發文表示「前陣子我去丹麥或美國出差,當地已經將電動滑板車納入『共享運具』的一環,是路邊很常見的代步選項之一。同時,各國也會透過限速、限制駕駛年齡、駕駛人定期回訓、規範行駛地區等配套措施控管風險。當時我就想,如果台灣也能有這樣的共享運具與相關制度,有更省空間也更環保的交通選項,那該有多好?」
她也寫道「哥本哈根為了要推動自行車的風氣,不僅在許多路段設有自行車專用道,保障行駛空間,也有自行車族專用的交通號誌、車輛停放區。相較之下,台灣的交通設計長期以汽車為本位,在許多政策細節上都會低估、甚至是忽視機車族、自行車族及行人族的需求」、「然而,我認為真正造成交通問題的,並不是被迫走在馬路上的嬰兒車或輪椅族,而是有待檢討的道路設計及政策思維」。
而知名交通達人「企鵝交通手札」也在王婉諭的臉書發文下留言附和「新運具出來的時候,常常在說環境危險要禁止,等大家呼籲要重新設計道路,又被說使用率低落所以不做,惡性循環」。網友也留言「這種輕量化的運具是最後一哩路最好的選擇之一,動力剛好收納方便,只是要去附近買個便當騎這個剛剛好...而且這和單車完全沒有差別,正常情境下動力根本一樣,一個可以一個不行很怪啊」、「台灣交通向來都是不懂得如何管理就以"安全"為由而禁止,真的很爛」、「委員構想很棒。但臺灣政府交通觀念世界先禁」。
王婉諭呼籲政府面對電動滑板車應「管理取代禁止」(圖:截自王婉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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