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法務部包庇筆錄爭議慣犯侯寬仁

2010/10/17 23:49
1,300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報載台灣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及雲林土庫棄土場案中都爆發證人筆錄爭議,在法院均認定偵訊筆錄與實際情形有誤而認定無證據能力,在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後,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經過激烈討論,決議對他分別作出申誡及飭令注意的處分。而另一偵辦太極門案部分,因時效已過無法議處,但被認定過程有所不當。

對於筆錄爭議的慣犯侯寬仁檢察官,僅處於申誡及飭令注意的處分,有違馬總統國慶大會上所說的:司法當然必須獨立,但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背離人民的合理期待,且司法一定要能保護善良的人民,這是最起碼的正義。
多年前由侯寬仁偵辦的周人蔘電玩案中,被起訴的部分台北少年警察隊官警,當初在出庭時,也曾抗議他們的筆錄遭張冠李戴、抽換撕毀,以及偵訊錄影帶下落不明,而直接影響到往後官司的判決。在周人蔘電玩弊案中,被侯寬仁起訴的2位檢察官,已無罪確定,好幾位中箭落馬的警界明日之星,歷經多年的官司纏訟,不少人無罪復職,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法務部不能沒有內控的機制。
如今,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嚴重侵害被告權益,但“法務部” 因時效已過無法議處,則從輕發落,背離人民的合理期待。法務部的官官相護,不管百姓所受的淒苦,人民對司法如何信任,「全民司改」又是個口號而已。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