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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將使家扶1萬多戶受助家庭受惠

2010/11/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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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家扶基金會籲請立法院快速通過修法照顧更多貧窮弱勢】

 


攝影/楊瑞賓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昨通過「社會救助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初審,確定要放寬貧窮線的標準,此舉讓從事台灣貧窮救助工作超過60年的家扶基金會甚感欣慰,因為家扶目前所扶助的23千多戶貧困弱勢家庭中,有半數1萬多戶正是現行「社會救助法」標準無法幫助的中低收入戶。倘若此法未修,不僅對於縮短台灣貧富差距及消弭貧窮的現象不利,甚至將會影響台灣的形象及未來的整體競爭力。因此,家扶基金會籲請立法院快速通過修法,讓實際需要幫助的對象可以早日受惠。

家扶基金會董事長、也是現任總統府資政林柏榕指出,因為參與家扶貧窮救助工作30多年,對於台灣的貧窮家庭現況多所知悉。一年多前,他即以總統府資政的身份,多次向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建議,希望政府可以放寬貧窮救助的標準,讓更多實際需要幫助的家庭受惠。因為台灣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已達到8.22倍,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對於整體社會的發展並非好事。因此,對於「社會救助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林柏榕表示樂觀其成,更期待立法院可以儘速通過修法,以擴大政府救助貧困弱勢的範圍。

根據家扶基金會比較歐美已開發國家與台灣所得重分配後的貧窮率發現,現行「社會救助法」可以照顧到的經濟弱勢家庭比例只有1.1%,相較於最高的美國17.0%,差距高達15.9%;即使相較於最低的芬蘭5.4%,仍有4.3%的差距。而初審通過的「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未來將可提高台灣的貧窮救助比例到3.6%(請參閱附表)。家扶基金會表示,雖然各國貧窮率比較的時間點、福利措施具有差異,但此法的修正,不僅將增加近60萬人受惠,家扶扶助的1萬多戶家庭也可望因此納入政府照顧的範圍,更縮短了台灣與其他國家的貧窮率差距,對整體社會的改善有相當的助益,家扶基金會抱持肯定的態度。

林柏榕表示,社會結構及環境的變遷,相關法規也需要隨著實際需要而改變修法。過去以來,家扶基金會所扶助的經濟弱勢家庭,半數都苦於未符合政府低收入戶資格而被排除在外,許多家庭更因家庭計算人口未符條件而失去補助資格,這些都是政府早該關切的對象。家扶基金會期待新修訂的「社會救助法」草案可以在立法院快速通過,讓符合資格的經濟弱勢家庭及早獲得必要的照顧;而對於草案明訂「經過審核未通過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的家庭,地方政府要協助申請相關補助和津貼」,也應該具體落實,才能提供經濟弱勢者脫貧自立的機會,進而縮短貧富差距的現象。

林柏榕也呼籲目前有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家庭,可以撥打家扶基金會0800-078585免付費專線諮詢,或撥打內政部委託家扶接線服務之「1957」福利諮詢專線求助,給自己及孩子一個扭轉生命的契機。

附表:家扶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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