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法行政 給予自主選擇權
(圖片來源:中天新聞)
近年來,電子煙與加熱菸逐漸崛起,成為許多吸菸者轉用的選擇。對此,我國政府為了保護公共健康,也三讀通過了菸害防制法來納管加熱菸並禁止電子煙。依據法律規定,目前加熱菸與紙菸一樣都是合法的菸品;然而,使用者卻遲遲買不到加熱菸,因此民怨四起。
為表達使用者的憤怒,資深媒體人彭華幹發起「還我選擇權,不要逼我抽紙菸」運動,並號召上百名民眾一同在6月14日早上10 點到行政院外聚集,向行政院院長陳建仁及副院長鄭文燦抗議選擇加熱菸的權益被剝奪。
抗議民眾表示,新法早在今年3月底就已上路,但直至今日,台灣仍沒有地方可以合法買到加熱菸;此外,許多人以為法案通過就代表加熱菸已經合法,於是紛紛從國外帶加熱菸回國,想不到過海關時卻被查扣,甚至還要面臨五萬元以上的罰鍰。
彭華幹也強調,近兩個月內海關已查扣20000多條加熱菸,從這驚人的數量就可以看出民眾的需求有多高,但主管機關卻持續拖延加熱菸上市,不免讓人質疑政府是不是變相在保護紙菸商。
事實上,加熱菸不燃燒,與紙菸相比,其煙霧中含有較少的有害物質,若限制加熱菸的銷售或上市,將使加熱菸使用者無法取得加熱菸,並可能導致他們回去抽紙菸,增加對健康的潛在風險。
此外,當人們無法合法取得加熱菸時,他們會至非法渠道購買高價的水貨,這樣不僅對公眾健康有威脅,還可能增加走私行為與非法交易的規模。相比之下,政府應該建立一個合法且受監管的市場,以確保加熱菸的品質和安全性,為使用者提供合法途徑來滿足他們的需求,政府也能藉抽稅來增加國庫收入,何樂而不為?
筆者認為,既然加熱菸已被列為合法菸品,民眾就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政府不應限制或剝奪人民選擇加熱菸的權益,這無異於對個人自由做出侵犯。期盼國健署能依法行政,讓民眾擁有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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