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論法 讓民眾自由選擇
(圖片來源:工商時報)
今年初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前,該法案已十多年未修訂,且在最近幾年,使用加熱菸與電子煙的民眾越來越多,但卻無法源依據來管理加熱菸與電子煙,導致各界認為政府法規一直未能跟上菸品變化的腳步,也讓地方行政單位難以執法,衍生許多相關問題。
目前,新版《菸害防制法》已明文納管加熱菸並禁止電子煙,且依據法律條文來看,加熱菸與紙菸一樣都是合法菸品;然而,新法上路將滿三個月,民眾至今卻仍買不到加熱菸,使加熱菸使用者怨聲載道。
6月20日,資深媒體人彭華幹帶領兩百多位民眾在國民健康署大門前陳情,以經典老歌〈我要你的愛〉作為主題曲,大聲疾呼「我現在就要」,抗議政府未依法行政並欺騙大眾,害民眾只能吸紙菸的二手煙,剝奪人民的選擇加熱菸的權益。
彭華幹指出,新法早就在今年3月22日正式上路,但直至今日,民眾仍無法在國內合法取得加熱菸;若從國外攜帶加熱菸入境,一旦被海關查獲,不但會被沒收,還要被處以五萬到五百萬元的罰鍰。此外,之前有許多民眾攜帶加熱菸入境卻被海關扣押,如今三個月申請領回的期限將至,民眾卻無法取回自己花錢購買的加熱菸;而健康風險評估只能由加熱菸業者提出,更不要說每個品項都必須繳交兩百萬元的審查費,民眾別無選擇,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花錢購買的加熱菸被銷毀!
根據最新的網路民調結果顯示,有將進九成的民眾希望國民健康署加速加熱菸上市審查,以杜絕非法攜帶與走私販賣亂象;也有超過七成的民眾支持政府早日讓台灣成為無二手煙害之島。
藉此,可以看出我國民眾非常在乎公共健康,也對加熱菸有一定的需求;可是反觀主管機關的作法,卻是持續拖延加熱菸上市,這不免令民眾懷疑是不是政府與紙菸商有利益上的勾結…
依法論法,既然加熱菸已被列為合法菸品,民眾理應享有選擇加熱菸的權利,政府不應限制或剝奪,否則無異於侵犯個人自由。筆者在此呼籲國健署依法行政,讓人民擁有自主選擇權,不要再引起眾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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