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民記者遇到拒絕攝影機的官員
這裡報告大堀溪生態浩劫的案外案,也就是有關「冷峻的衙門 傲慢的公僕」這則公民新聞的後續發展。
11月9日上午,在鄉籍縣議員郭蔡美英的引見下,大堀溪文化協會的幹部和副縣長李朝枝見面,陳情表達協會的訴求。但是這位官員看到攝影機,臉色和態度就變了。他堅持不可以攝影,認為這是對他不信任的舉動,議員也當和事佬,導致原先是要向傲慢的公僕討公道,之後在爭議人物環保局長陳世偉出現後,局勢驟變。
結果是這位公僕不但沒有承認自己慢待來訪的民眾,反而說成是協會幹部當客人的到他們主人家,沒有尊重他們等等依舊高傲的話。
最後當主席的副縣長表示可以代表道歉,卻沒有針對我們包括稽查科疏失的訴求做出具體的裁示,會議過程也因為無法錄影又成另外一個羅生門。讓我們不禁要慨然請問:人民向官員陳情,不可以錄影嗎?桃園縣政府都是搞密室會議處理問題嗎?是信任差距問題還是心態問題?果真有信任問題,攝影機難道不是最好的見證工具嗎?
協會幹部會後討論,下一步只好請吳志揚縣長來傾聽人民的心聲。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本則迴響是轉貼網友傳來的訊息,劍心是筆名。
時時說好話
日日發好願
天天做好事
說的好!
身在公們好修行,如果公部門的官員,都能秉持這種基本態度,敬業負責,那真是人民之福!
看你這篇.我也連想.該去拍板橋市長.問問.為何石雕公園要割借土地給警察局蓋屋.又為何借180坪.警局建照2283.27坪.50位警察需要用那麼大片綠地嗎?
有時候我也奇怪,我們都報導到這個程度了,為什麼議員、代表們還默不吭聲?
唉 我最近也是很委屈
您可以看我最新的新聞就知道了
只是老師,議題越大
就越要保護自己
共勉之
看來我的問題沒你的大,不過都是歡喜甘願啦!
年紀輕輕,勇氣十足,令人欣喜。但是看到你的遭遇,還真是不忍。
我們年紀一把了,這些橫逆對我們的未來影響不大,但對你,影響就不可小覷。
期待多樣化價值觀的社會只給你掌聲本來就不可能,那你的拿捏就要自行評估了。
我認為既然自許為公民記者,就別期待有什麼保護或屏障。我們真正的掌聲來自於自己深層人文價值的肯定。
不過,公視至少可以幫個忙,協助公民記者組個全國性社團,一旦有需要的時候,組織可以發揮適時的助益。(因為散居各地,也有運作上的困難。)或是號召公民律師來給公民記者一些關鍵時刻的協助。
追求公義,不免孤寂,但你決不會寂寞,彼此勉勵!
潘老師辛苦了:
坐的正辦事...按照法規處理,其實也不需要怕入鏡!
他們很多活動和會議,不是邀請各大媒體,記者朋友,爭相報導,還發新聞稿!
落差太大了....環保議題真是敏感!
所以說他們是選擇性的拒絕
所謂公平、公開、公正的政府
怎麼可以拒絕當主人的人民錄影存證呢?
有次拍監委被發飆當場要求刪除,好像去拍到流氓。
又不是在搞暗室交易怕人拍,怕人拍都有鬼啦!
所以要建立『公僕不得拒絕攝影機』的制度,不然就不配稱為上是民主國家。
關於傲慢的公僕陳世偉,容我再報個料:10月5日我和局長秘書室楊小姐聯繫,楊小姐特地問我會有幾個人,我答會有四、五個人,她聽了好像很放心,因為不是、五十人。
10月8日當天陳世偉拒絕我們其他三位夥伴進入,卻在11月9日的會場表示:你們要明白,我當時的認知是「只有一個人要來」。意思這是屬下的錯不是他的錯,這樣竟然也可以拒絕我們的幹部進去。還能說出是我們當客人的沒禮貌的話,真是服了他。
聯繫好是要和局長見面,先接見的竟是專員和稽查科長。而局長什麼都不知道,專員卻什麼都知道,這個局長不是被蒙蔽,那會是什麼?
欸,人民是羊,公僕成虎,台灣版的民主嗎?
哈!要你們將簡報資料報給失職的稽查科,簡直就是『羊入虎口』。
其實還不只是這個不知情,連繫好說要做簡報,他也不知情。更絕的是:這個簡報資料是要揭發稽查科的失職處,他自己不看也罷,竟然叫我把簡報資料播給稽查科長看。這樣的局長,未免太糊塗、太打混了吧!
和局長秘書室小姐聯繫會見局長「有四、五人」的事,局長竟然說不知情,還以「只有一人」為由而拒絕其他人共同參與討論;這種態度如果不是食古不化不知變通,那就是傲慢自大心中沒有人民。
難以想像民主時代還有這種公務員,難怪人民這麼無力!
一句俗話: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現在連遇到官,也同樣。。。
這一切的一切,都始源於我們選民沒能區分出哪些候選人能幫助我們做政府的「主人」?
請大家要區分哪些人是披著官袍的兵卒素養!
還要防候選人『選前你是主,選後我才是主』的政客喔!
三合一選舉請選出支持『民』『主』的候選人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9907
如果是有誠意,就應該讓民眾錄影;如果有心解決,更不應該怕被記錄。是官員面對攝影機害羞?還是自己心中有鬼。當所謂的人民公僕(警察)在拿著機器對著我們集會遊行拍攝時,那我們民眾是否也可以因為互信度不足,要求不能錄影。
我在桃園縣政府面臨多次被拒絕使用攝影機的情形,這回連來陳情也被拒絕。可見桃園縣政府有這種歪風,公僕都忘了自己的身份。
『對他們互信度不足??』
的確!!若是政府官員可以頃聽人民,討論出讓人民放心的回應!那有何懼怕攝影公開的疑慮??
木皆所言甚是,除了心虛,我也想不出有什麼好理由,扯上互信更令人啼笑皆非。
這些公僕的態度啊!都是因為心虛,怕會在鏡頭前交代不清工作進度!
1.不能公開錄影,難道要用"喬"的?
2.副縣長表示可以代表道歉,環保局長難道還不覺的自己有疏失?
阿三哥邏輯真清楚,下次再遇到相關官員,務必上場打頭陣!
11月9日那天,陳世偉這個?公僕?,對著我們這些?主人?(民主,民主,人民才是主人啦。)說:?你們來到我家,當然要尊重我,這是態度問題。?
嘿嘿!要談?態度?嗎?那好呀!我們就來談談?態度?吧。
一.縣政府是誰的?家??邏輯非常簡單:誰出錢買地建房子就是誰的家!……算過來算過去,怎麼算也不會是?公僕?的家,這是三歲小孩都懂的道理,對吧?環保局長這番話是叫做什麼?惡僕欺主?吧?
二.他緊咬潘理事長當天的態度怎樣又怎樣,所以他才如何又如何,(請注意:在這裡他已經承認自己的態度不良了。)什麼??僕人?質疑?主人?的態度嗎?該打!有骨氣?真有骨氣就別幹僕人了,另謀高就吧!戀棧個啥呀?搞不清楚你ㄝ~~
三.自尊心這麼脆弱,怎麼為人民服務?怎麼為民主奉獻呀?可真難為你了,我勸你呢,還是先去把?民主?的學分修完,再來應徵這個工作吧!否則呀,有你受的……
以上所說,才叫做?態度?!
阿三哥
1.民間追求公平正義,官場喬來喬去?
2.局長一定還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境界吧!如果搖不醒他,桃園的環保生態也別指望啦。所以我只有繼續搖。
副縣長拒絕錄影,也提出「錄影」是「不信任的舉動」,這種說法,我無法理解。既然身為公僕,人民是公僕的老闆,一言一行,就得透過媒體進行監督,再透過新聞方式讓群眾得以進行檢驗。
如果拒絕用新聞媒體的方式(包括錄影機或錄音機)來迴避眾人間接進行監督與檢驗,不知這位副縣長,能否提出更好的方式?讓民眾得以進行檢驗的間接媒介?
好像我們學的公平正義和官員的感知有很大落差。
公僕們若是行得正坐得端,怎麼會看到攝影機就心虛,還要反過來說是我們對他不信任呢?
其實人民對公僕不信任,不正是公僕們該檢討的時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