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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44萬名納稅人有稅務爭議

2010/11/2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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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根據中華賦稅人權委員會所做的最新調查發現,有44萬名納稅人都曾遇過稅務爭議。面對這驚人的數字,有立委提出,台灣的租稅法條,大多是民國初年訂定,很多不合時宜。假如一個公司他拿到一張不當的稅單,他為了他不明不白的稅單去打官司,可是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他銀行的戶頭被查封了,請問他官司打贏了還有用嗎?誰會賠償他的損失?

報載一位原本在成衣公司當會計的黃小姐,今年六月接到國稅局通知,說公司在五年前拿到「虛設公司」的發票必須受罰,還威脅公司要寫「認罪協議書」,否則罰金就要從一倍變成五倍,雖然最後連稅帶罰繳了近百萬元,不過公司也因此倒閉關門,讓她失業到現在都沒有工作。黃小姐委曲的說:當初國稅局要發證照給這家公司?還要賣發票這家公司?說實在的當事人也是受害者,受罰課稅真是無道理。

避免稅務機關為了獲取績效獎金,胡亂追查稅款,民間團體也要求政府廢止稅務檢舉獎金制度,由政府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來支出1605億的查稅獎金,太對不起納稅人了,而更嚴重的是其中1223億,是完全沒有法源依據的。對於民間團體的指責,財政部張盛和次長也有話要說,所謂稅務人員的查稅獎金已經沒有了,檢舉獎金還有,那是給檢舉人的,突顯官員的愛強辯,也表明了稅災的形成都是獎金惹的禍。

稅務法條老舊過時,也是民眾怨權益受損的因素之一,因此有民間團體建議政府,除了要修改不合理的租稅法規,也要有納稅人保護法及保護官,以及專業的稅務法庭來捍衛納稅人的權益,這樣才能讓老百姓繳稅、繳得心甘情願,政府課稅、也課得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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