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述
2010年9月15日國立政治大學第282次校教評會決議通過郭立民副教授自100年8月1日起不續聘。理由在於郭副教授並未通過學校基本績效評量。而未通過的主因,在於郭副教授已有十八年未發表過論文。此決定引起學生不滿,而隨後平面及電子媒體亦對此事加以報導,同時,政大學生會及政治系學會也發動連署要求留下郭老師。據悉郭老師已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唯隨時間經過,似乎此事情已不再引起大家關注。但是,這個議題的重要性,除了學生希望郭老師繼續留下任教外,另一方面,也凸顯教學和研究間的均衡問題,站在學校的立場,自然重視會寫論文的老師;可是對受教的學生而言,他們能從每堂課吸收什麼、帶走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事件緣起—遠因
2003年,教育部公佈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的國際論文學術排名,令人意外的,政治大學在國內各大學中竟只排名第48名,究其原因,乃在於排名的標準是在於評鑑各大學教授發表論文被刊登在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及SCI(科學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比例過低,但這樣的指控似乎對政大不甚公平。政大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但人文科學的研究難免受地域觀點的限制,就算有學者研究了台灣的家庭重組現象,但因為外國學者對台灣的現象不甚了解,因此以他們的角度判斷台灣學者所寫的論文有無價值,是不合理的。如果要迎合國際的標準,則我們勢必要研究選舉制度和投票行為等等較具跨國性的議題,反而會排擠對台灣具重大意義的學術內容。這也突顯了制定對人類行為的影響。
◎事件緣起—近因
政大對教師的評量基準同時採教學、服務、研究三項,在教學方面,郭老師曾獲得在六年內三度獲得政大教學特優及社科院優良教師獎,若依舊版的績效評量辦法而言,達到免評鑑的基礎。然而,新法修正後刪除了績優教師免評鑑的規定,雖然受評鑑者仍得於新舊法之中擇一有利者適用,但無論是新法或舊法,同時都要接受教學、服務及研究三項評鑑,在教學評鑑上,無庸置疑的郭老師一定能通過,但由於郭老師十八年內未曾發表一篇論文,因此無法通過評鑑。
圖:郭立民副教授榮獲97學年度特優教師,其得獎訊息仍張貼張公布欄,唯明年二月校方已確定不續聘郭老師。
但學生們卻看出了此項規定的荒謬,相較於研究的考評,有論文發表的客觀機制可供衡量,而在教學評鑑上,縱使學校在學期末提供學生上網評鑑老師教學表現,但這個分數在整體教學評鑑中只占其中一部分,其他教學相關的評鑑還包括是否在網路上公布授課大綱、是否準時繳交學生成績機等。換言之,就算同學對該老師的授課評價極差,但只要有準時繳交成績以及公布授課大綱,在教學評價上就不會得到太差的分數,而不會發生因為教學不力而被解聘的情事。
◎學生觀點—最好的教學模式?
有老師曾經說過,和中小學教師相比,大學教授在教書的程度上是最差的,不用受過教育訓練,只要拿到博士學位就具有任教資格,也因此,學生選課時往往必須先打聽老師的教學風格,以免坐在教室兩三個小時,筆記紙卻寫不滿一張。
就筆者念大學的經驗來看,受益於電子科技的發達,有許多老師愈來愈借重數位化教具的使用,但另一方面,過度依賴這些科技的結果,雖然減輕了老師上課時的負擔,但也使老師過度依賴這些工具,進而使上課的實質內容變的空洞。雖然適應老師的上課方式也是學生學習的重要一環,但有些課程,老師發給學生文章或原文書,要同學分組上台報告,而老師僅作細部講解的工作。由於同學對所報告的內容熟悉程度一定不如老師,而透過同學的台上報告講解,同學們能吸收的內容又更少了,一學期的課下來,所學習到的知識其實是零散又片段的。
如何判斷一個老師的上課內容紮不紮實,有學生可能會重視老師對同學的啟發能力,也有學生會注重老師上課是否透過討論帶領同學思考,對筆者而言,這些都相當重要,但更為重點的是,無論是思考或討論,都奠基在同學必須先對老師上課的內容能夠具體的了解,換言之,老師必須透過各種方式讓學生聽懂,如果連內容都不甚了解,那麼,接下來的討論或思考,其實意義都不大。
圖:媒體專版對此事報導,有學生將報紙剪上貼於置物櫃,希望引起來往同學關注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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