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不在籍投票問題
最該實施不在籍投票,甚至電子投票的,其實是上市櫃公司。何以故?上市櫃公司選舉董監事,不必擔心作票問題。因為,選舉採記名方式,都有留下稽核軌跡,事後可以追蹤。計票造假一定會被抓到確鑿的證據。
其次,不必擔心賄選的問題。上市櫃公司的董監事選舉,買票是公開的。君不見每年股東會時段,大街小巷,到處都有股東會紀念品發放處,順便收集委託書。雖然沒有金錢交易,但小股東看在紀念品的份上,才把委託書蓋給別人,則是不爭的事實。多數小股東不可能跑去股東會現場投票,紀念品不拿白不拿。而且,大多數小股東對於誰拿走了他們的委託書,完全不知道。公司被掏空,是政府要去擔心的問題,小股東只要懂得停損賣出,就不會有問題了。
再者,也不必擔心幽靈人口問題。因為,董監事選舉不是數人頭,而是數股票。1股1票,而不是1人1票。選前找人出面買股票,選後立即賣股票,並不違法。當然,還有其他更細膩的操作方法。
此外,不必擔心境外勢力的影響。像台積電,外資持股超過80%。境外勢力只要有錢,就可以透過種種管道,伸展影響力。只是說,在臺灣境內的上市櫃公司,政府可以立法管理,排除境外勢力的影響。
開放上市櫃公司的不在籍投票或電子投票,想必對公司治理的改善,會有相當大的幫助。因為,選舉變得方便以後,會引起小股東關注公司的經營狀況。不過,大老闆可能會不開心,導致影響政治人物的選舉資金來源。所以,大概不會有政治人物有興趣去提這類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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