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臺灣省議會
在威權統治年代,國家大政是黨國領導人的專屬權利,民意代表無法過問。立法委員的影響力,反而不如省議員。當時,剛好又是臺灣經濟起飛階段,社會各界資金需求孔急。因此,掌控金權的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委會主委炙手可熱。在以黨領政的年代,所有公營金融機構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任命,政府部門都必須先報黨中央財委會,黨同意後,才交由「從政同志」完成法定程序。當時,幾乎沒有民營銀行,公營行庫壟斷了全國存放款市場。而全國的存放款,又大部份集中在省屬七行庫;也就是一銀、華銀、彰銀等三商銀,加上臺銀、土銀、合庫、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臺灣省議會管不到公營銀行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人事任命,但可以掌控省屬行庫的預算和決算。更重要的是,當時新聞媒體也是受到管制。報社和電視臺只有少數幾家,每次省議會質詢,都會成為新聞焦點。我就聽過一個故事,省屬行庫官員集體去省議會接受質詢,都是戰戰兢兢。偏偏有一家銀行的總經理,竟然在議場打瞌睡。更神奇的是,省議員都不會點名到他,都不會被質詢到。除了因為他服務的銀行規模比較小之外,內行人說,他前一天晚上已經陪省議員喝酒喝到很累了。省議員質詢的目的,常常都是要修理「不聽話、不配合」的官員。乖乖牌原則上不會有事。
各省屬行庫都有在中興新村地區設立分行。分行的存放款業務雖然不多,但都配置五、六輛的「公務車」,主要就是要服務省議員,必須隨傳隨到。聽說那時候每位省議員在每家省屬行庫都有5千萬元的「公關」授信額度。省議員要自己動用,或介紹親友去借都可以。後來,第一次金改,省屬七行庫雖然沒有動用到金融重建基金去拯救,但也打銷了一兆多元的呆帳。其中不乏「特權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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