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中時新聞網)
《菸害防制法》於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其中第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同日,衛生福利部也公告了指定菸品之規範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日前受民眾熱議的加熱菸即為指定菸品。
根據衛生福利部網站之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尚無任何一家加熱菸業者的商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此外,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也因此,目前在國內仍無法買到加熱菸機器及菸彈,造成加熱菸非法市場崛起,水貨商甚至可以用超過2倍的價錢販售加熱菸彈,導致不法分子暴利走私加熱菸的情形屢見不鮮。
近日有多家新聞媒體報導,5月26日晚間自日本東京入境桃園機場的旅客中,有一名我國籍男子裝扮成日本和尚的樣子,由於其打扮引人注目,有同班機乘客在成田機場候機室注意到他與同夥在分裝菸彈,並於入境時向海關檢查台值班官員爆料,果然在三人行李中查獲560條加熱菸彈,並依法暫扣。
事實上,由於水貨價格高昂,常常也有使用者為了省錢而偷偷夾帶菸彈闖關入境,但根據《菸害防制法》第26條第2項規定,一旦被海關查獲輸入加熱菸彈,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也表示,自新法實施起至今年3月底,海關已查獲逾11萬條走私加熱菸,均陸續依法移送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裁處。
有海關私下透露,查扣的加熱菸彈在倉庫內堆的滿坑滿谷,但查扣到的菸彈無法銷毀、更不可能發還,甚至時常有闖關失敗的旅客到辦公室抗議海關非法扣押,讓他們非常無奈。
《菸害防制法》修法後上路實施已經滿一年,至今加熱菸的審查仍未通過,導致產品無法合法上市,不僅讓使用者不滿,也為難了第一線執法單位。盼主管機關能早日完成審查流程,以課徵合法加熱菸的菸捐菸稅,減少黑市的水貨流通,那麼「圖利水貨商」的謠言自然也會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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