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力保護法創造三贏
總統馬英九在參加屏東縣南華大橋通車典禮時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二代健保與軍教課稅,顯現稅務改革雖然困難,但政府仍一步步進行,目的是要讓人民生活更好。
但是除了軍教課稅等公平課稅問題外,我們的稅制真的有讓人民生活更好嗎?筆者認為,攸關全國二千三百萬同胞的「納稅者權力保護法」,在本期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卻沒有通過,人民生活如何更好。因為據立委賴士葆在立院質詢時,曾提出近十年來大法官解釋共有182件(從500~681號),與租稅有關的共有35件,其中有16件被大法官解釋宣布是違憲、違法的,他認為財政部實在很漏氣!這麼多的民怨累積久了將會影響人民對執政者的反感。尤其其他立委也反應,他們的選民服務處也經常會接受人民稅務的投訴案件,卻都無法順利獲得解決,例如有小中小企業不是景氣不好經營不善倒閉,而是被無理查稅,查到倒閉,讓為民喉舌的立委,做得很憋,稅務人員一定要有納稅者權力保護的觀念,人民生活才有可能更好。
但是稅務人員也公僕難為,近來發生賦稅署署長被控圖利他人的案例,也顯示如果稅務人員對人民做出有利的解釋,常常會被人家檢舉,說涉嫌圖利他人,檢調單位可能就開始約談,造成稅務員寧可錯殺一百,不敢錯放一人的偏頗心態,嚴重傷害納稅者權力。
所以建立一個公正的第三者,出面來協助納稅徵納雙方的溝通平台,減輕稅務人員責任與通過一部保障納稅者權力保護的法典,是刻不容緩的,甚至財政部應該主動邀集專家學者與業界,參考已經有成功實例的各國如美、日、韓等制度,草擬適合國人的律法,這樣才能創造人民、立委與政府的三贏,讓人民生活得更好。
(文/池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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